第12章 老公,你說句話呀(2 / 2)

“知道是演戲你還要領證?”

“我跟誰領證都一樣,但我媽喜歡你。”

真是個大孝子,可問題是,他真的認錯人了啊!

但林初意這次沒解釋。

在洗清自己的罪名之前,這個“未婚夫”的存在還是很有必要的,不然她分分鐘又被警察帶走了。

先將錯就錯吧,等洗清自己的嫌疑,再解釋也不遲。

“領證太突然了,我有點接受不了,你能不能給我幾天時間緩一緩?”

“你要緩幾天?”

“一個月吧。”

“三天。”

“那半個月,半個月行了吧?”

“兩天。”

“一個周,一個周總可以了吧,領證這麼大的事呢,也不能太草率。”

“一天。”

林初意敗下陣來:“行行行,聽你的,三天就三天。”

三天時間,她應該可以找到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了。

“我跟我媽說了我們今天會領證,現在領不了,你跟我回去一趟,自己跟她解釋。”

“啊,又要去見你媽?你自己解釋不行嗎,我就不用去了吧?”

“見我媽,還是見警察?”

“見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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