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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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在赴約前,埃爾維斯專門去了趟酒店附近的男裝店,購入了幾套休閒常服。

作為一個有逼格的殺手,和他的前導師約翰維克一樣,埃爾維斯日常把西裝焊在了身上。除了成套的西裝外,他的衣櫃裡隻剩下十分性冷淡的黑白灰配色衣物。

埃爾維斯在帶來的衣服裡翻找半天,西裝太正式,休閒裝又都是性冷淡風,不符合他的假身份的性格,所以最後他隻好購入了一遝新衣服。

為了行動方便,管理層給埃爾維斯安排了不止一個假身份,每個假身份的“人設”也不儘相同。

“安東尼·德維爾”就是其中之一,一個出生於英國老錢家族,從小衣食無憂的少爺。生活環境簡單,被父母保護得很好,但也是因為被保護得太好,安東尼個性叛逆,不學無術,是一個合格的紈絝子弟。

直到十七歲,“安東尼”迎來了他人生的轉折點,他的父母在一場車禍中身亡,叔叔侵占了家裡的財產。

後麵的故事更為俗套,正義的警探幫“安東尼”找出了他的叔叔謀害他父母的證據,他的叔叔被送進了監獄,財產回到了“安東尼”名下,事情本應該在此完美結束——

可惜“安東尼”隻用了一年時間就揮霍完了家裡的財產,為了能維持奢侈的生活,“安東尼”靠他的一張臉滿世界勾搭闊佬,在一座城市待膩了就換下一座城市。

簡而言之,這個假身份就是個小白臉。

埃爾維斯猜測管理層的人給他捏這麼個“馬甲”大概是為了方便他接近那些闊佬目標,畢竟“幫助”這麼一個走上歪路的、臉好看的少年,能很大程度滿足這些闊佬虛假的善心。

但埃爾維斯此前從未用過這個假身份,或者說隻是用過名字。

一把狙加一顆子彈就能解決的事,繞那麼大個彎做甚麼?

這也是為何在許多同行看來,埃爾維斯是一個可以用“無趣”來形容的殺手,他出手乾脆,從不節外生枝。

這次任務裡,接二連三的意外打破了埃爾維斯的行事節奏,埃爾維斯隻能自歎倒黴,不過這還不至於讓他無能狂怒,他隻需要避免打草驚蛇,這樣他就還有機會把闊佬一槍斃命。

從傑森那獲得“情報”的第二天下午,埃爾維斯身穿度假風花襯衣,領口開了顆扣子,外搭一件皮外套,他將有些長的金發紮成一個小揪揪,耳朵上戴著兩個銀色的耳釘。

埃爾維斯離不良就差一根叼在嘴裡的煙形糖果。

“哇哦。”手捧藍玫瑰的哥譚小王子輕浮地吹了聲口哨,“原來你平時是這種風格。”

“怎麼?讓你失望了?”埃爾維斯向前一步拉近與布魯斯之間的距離,他眯了眯眼,一雙綠眼睛裡偽裝出的狡黠,“還是說你更喜歡我穿著侍者服的樣子?”

“衣服不重要。”布魯斯熟練地回答道,“我喜歡的是你的臉。”

意思是喜歡臉好看腦袋空空的小白臉,埃爾維斯心想,完全是意料之內的闊佬口味呢。

“今天想去哪?”布魯斯問,“你來定。”

埃爾維斯想了想,他來哥譚後主要待在鑽石區、新城區和犯罪巷,他對其他地方興趣缺缺,畢竟他不是來旅遊的。

不過等他順利解決掉了布魯斯韋恩,他興許會去哥譚其他地方轉轉,感受一下風土人情,但工作沒完成之前,他覺得自己還是應該少犯罪之都到處晃悠。

“去海邊?”埃爾維斯在認真思考出了一個隨意的答案,“去海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