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萊柏酒吧。
“這個加拉格家接二連三的出事,聽起來像是,有人在整他們啊,”丁秀開了口,認真的說道。
“利普也是這麼說的,”凱文哪裡會想到,罪魁禍首就在對麵呢,“或許真是這樣。”
“加拉格家有很多仇人嗎?”丁秀語氣隨意的問。
凱文聽見,笑了,“你見過弗蘭克-加拉格,你應該可以想象,這些年來,他得罪了多少人。”
丁秀也笑了,點了點頭,“確實可以想象,感覺那個弗蘭克,也算是罪有應得了。那,那個利普和伊恩呢?也跟弗蘭克一樣?”
“沒有沒有,要是一樣,那可就真完蛋了,”凱文搖頭,“利普和伊恩沒什麼毛病,除了偶爾小偷小摸外…..他家窮成那樣,這裡又是貧民窟,很多人都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不算大事。”
丁秀對此不作評價。
畢竟,評價什麼呢。
要是評價的話,不是把自己也說進去了嘛。
“那,那人針對利普和伊恩,又是為什麼呢?”丁秀再問。
“誰知道呢,也許是什麼時候偷了不該偷的東西,也許是說錯了話…..利普非常聰明,聰明的人都有點傲,你懂吧,”凱文如是言語。
丁秀點頭。
“利普挺傲的,有時候說起話來,很容易得罪人,”凱文說。
這說的可就比較委婉了。
在美利堅這種槍擊每一天,紅脖子遍地的地方。
利普那張嘴…..也就是在這個貧民窟裡,不然,換個地方,比如費城,比如德克薩斯之類,民風比較彪悍一點的地方,利普絕對得隔幾天就挨一頓揍…..
“這麼會說話的嗎?”丁秀笑笑,“那可能就是因為這個了…..我老家有個說法,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講。”
“事實上,在我老家,幾百年前,封建時代的時候,亂說話,一個不留神,輕則自己被砍頭,重則全家都得被砍頭。”
聞言。
作為一個半文盲,凱文立即大吃了一驚,“還有這種事?這麼誇張的嗎?”
“一點不誇張。”
“你給說說,”凱文很好奇,麻溜給丁秀的酒杯補上,說道。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丁秀便簡單的說了說。
時間匆匆。
轉眼到了晚上,天黑了。
丁秀出門隨便找了個餐廳,湊合著吃了頓晚飯,然後,實在沒彆的事可做,便返回艾萊柏酒吧,打算打發一點時間,再回去休息。
不曾想。
走進艾萊柏酒吧,定睛一看。
好家夥。
弗蘭克竟然在,正坐在輪椅上,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喝酒。
再一看站在不遠處,仰著頭看電視的卡爾…..
好吧。
毫無疑問,是卡爾把弗蘭克一路推到這裡來的。
丁秀樂了。
直感覺弗蘭克這家夥,真挺牛逼的。
不禁都覺得,恐怕即使把弗蘭克弄成人棍,弗蘭克都還是會來到這裡喝酒。
‘厲害。’
心道一句,丁秀搖了搖頭,找凱文點了杯酒,找了個離弗蘭克有點遠的位子坐下。
他是真不想聽弗蘭克的誇誇其談。
那些歪理,真的挺討厭的。
偏偏。
弗蘭克出了什麼事,酒吧裡的熟客都聽說了。
弗蘭克成了主角,不少酒鬼都圍在弗蘭克身邊。
理所當然的。
弗蘭克非常有勁,吧啦吧啦,說個不停,口沫橫飛…..
“弗蘭克,你還是消停點吧,你繼續這樣咋咋呼呼下去,說不定過幾天,你的胳膊就會斷了,”聽了一陣,女酒保傑西,遭不住了,好心的勸道。
弗蘭克一聽,拽的一塌糊塗,“嘿!老子倒要看看,那個雜種敢不敢來弄斷老子的胳膊,麼了個逼的,就會使陰招,有本事那個雜種當著老子的麵來動我試試……”
弗蘭克一通叫囂。
丁秀聽得清清楚楚,咧嘴一笑。
好吧。
如你所願。
右胳膊吧。
老子讓你連屁股都擦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