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全是量身定製,十幾套衣服,每一套都非常漂亮,精致感十足。
沒有吊牌,孟寧也不知道價格多少,反正看著就覺得不便宜,衣服的料子和垂感,都非常好。
每一款都能完美的將孟寧的優點展現出來,保守的同時,又不失驚豔。
孟寧穿上一套紅色的絲絨旗袍,領口是水滴形設計,性感中不失優雅。
頭發隨意用一根簪子挽起來,幾縷俏皮的發絲垂下,襯得那張不施粉黛的臉更加精致。
孟寧身材勻稱,腰身纖細,穿上旗袍的她,風情萬種,又遺世獨立。
傅廷修側目看過去時,完全被驚豔住了。
妖而不豔,媚而不俗。
“好看嗎?”孟寧第一次穿旗袍,總覺得都不會走路了。
“美。”
傅廷修不吝嗇讚美。
這套旗袍,並不是傅廷修要求定製的,純屬是設計師為了取悅這位大bOSS,根據提供的尺寸附贈的。
效果顯而易見,傅廷修非常滿意。
他走過去,抬起骨節分明的手,為她捋了捋垂下的發絲:“我三生有幸,得此美妻。”
孟寧抿唇笑了:“嘴真甜。”
他笑,目光誠摯:“肺腑之言。”
孟寧說:“你怎麼買這麼多衣服,我都穿不過來。”
“那就一天一套,老公負責賺錢,我的老婆負責美美的就行了。”
“那我不就成為花瓶了,我才不要。”孟寧也很喜歡身上的旗袍,不過卻沒有場合穿這套衣服。
“這套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有點影響我擺地攤。”孟寧說:“我被公司辭退了,決定還是拾起老本行,去夜市擺地攤。”
傅廷修沒多說什麼,隻說:“我老婆穿這套衣服出去,那我可要提心吊膽了。”
肯定得引起不少賊惦記。
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