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5年七月二十一日,清晨。
天還沒亮,海上一片霧蒙蒙的,空氣中夾雜著鹹濕的味道。
清晨的登萊巡撫公署大門前,衙役打著哈欠,推開了笨重的木門。
然而剛推到一半,他就愣住了。
公署大門上,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人用匕首插了一張告示。告示大概有一尺半長,一尺寬,不算很大,但上麵的內容可一點都不客氣。
“東海義軍告登州士紳官民
滿清入關以來,殺我國人,奪我土地,擄掠民財,奸人妻女,今又強令剃發,意圖斷我國民之根基,是可忍孰不可忍!今我東海遺民興仁義之師,欲救民於水火。
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午時,我東海義軍將攜利器登臨登州蓬萊。我軍保證不擾民,不亂殺,士紳官民勿要驚慌,各安其事,待我義軍驅除韃虜,恢複華夏!”
告示正文後麵,還有附錄。
“登萊巡撫陳錦、登州知府王維新等
立即釋放我義軍被捕成員,名單已經附上。並令所部登州水陸軍全部,於七月二十二日午時前投降我東海義軍,否則我軍將堅決消滅之,勿謂言之不預也!”
再往後,還有一份名單,上麵全都是被捕的義軍成員,一共十七人。
告示用的紙非常厚實精致,顏色很白。告示上的文字也全都是工工整整的正楷,而且絕對不是手寫的,應該是印上去的,印刷工藝也相當精美,遠遠超過了這個時代。
更讓人覺得來者不善的是插住告示的匕首。首先匕首刀柄的材質十分特殊,既不是木頭也不是金屬,跟這個時代的刀劍有明顯的區彆。
匕首刀刃似乎是某種精鋼,堅固厚實的木門被刀身插進了至少兩寸,其鋒利程度可想而知。僅僅是露在木門外麵的一截刀刃依然閃著寒光,從下往上看,令人不寒而栗。
“這,這……”開門的衙役生生把半個哈欠憋了回去,不敢怠慢,趕緊掉頭去報告巡撫老爺。
很快,登萊巡撫陳錦披著衣服快步來到了府衙大門。陳錦後麵小半個腦袋的頭發披散著,還沒來得及紮成金錢鼠尾的大辮子,看得出來他應該是剛從床上爬起來沒多久。
“大膽賊人,竟敢威脅本官!”讀完告示,陳錦氣得臉色發青,“趕緊給我取下來!”
左右一聽立即動手,一個衙役騎著另一個的脖子,拔下了插在大門上的匕首,把告示摘了下來。
就在這個時候,一隊車駕從巡撫衙門公署門前的大道上快速駛來,正是登州知府王維新的車駕。
登萊巡撫管理登州和萊州兩地的事務,是登州知府的上級,但是兩個衙門的公署都在蓬萊縣。
車駕還沒停穩,知府王維新就匆匆從車駕上跳了下來。
“陳大人,卑職冒昧了!”看著眼前衣冠不整的登萊巡撫陳錦,王維新趕緊低頭行禮,“事發突然,屬下不敢耽擱,就趕快來稟報大人了!”
陳錦胡亂地整了整衣服,把亂七八糟的頭發往腦後捋了捋,大聲道“說,何事?”
“大人,今天早晨,卑職府上的衙役開門時,突然發現卑職府衙大門上,多了一個告示!”說著,王維新身邊的隨從趕緊從車駕上取下了一張卷成一卷的告示。
“大人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