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她每個月幾千塊的收入,還不穩定,能和他結婚,確實是有點高攀了。
簽完協議之後,兩人走進了民政局。
在掏出身份證的那一刻,陳思敏驚呆了:“閔醫生才30歲?比我小3歲啊!”
在震驚的同時,她心裡莫名的,有種優越感。
比她小的男人,可能比較聽話。
“怎麼?比我大,你很驕傲?”閔亦辰也沒想到這個結果。
女孩看起來,不過就20出頭左右,竟然比自己大3歲!
“沒有沒有!我聽說,女大三,抱金磚,沒準是段好姻緣呢,所以我高興。”
陳思敏努力地克製著自己興奮的情緒,試圖說服自己,這隻是段協議婚姻,要冷靜。
閔亦辰看她這麼高興,自己的心情也受到了感染,莫名開心。
但他隻是嘴角微翹,並沒有陳思敏表現得那麼明顯。
兩人都穿著白衣黑褲,顯然是為了拍結婚照而準備的。
俊男美女,湊在一起,特彆養眼。
陳思敏不由得感到好奇:“準備得這麼充分,你今天也打算結婚嗎?”
這話一出口,她就後悔了。
沒準,閔亦辰也是和她一樣,領證當日被甩了。
這不是戳人傷疤嗎?
果然,閔亦辰的臉色不太好了。
“不該問的,彆問,我們還沒有熟到聊隱私的地步。”
“對不起,閔醫生,我一時高興,沒控製住嘴巴。”
陳思敏當場道歉,想想自己和他的確不熟。
即便領了證,也改變不了這樣的關係。
怕她傷心,他解釋了一句:“該說的時候,我會說的。”
“沒關係的,說不說是你的自由,我無權過問。”
女孩一副很有自知之明的樣子。
兩人都不是計較的人,這事一下子就揭過去了。
“結婚後,你可以住在我的公寓裡,這裡有一萬塊,你可以先拿去花。”
閔亦辰說著,給了她一張卡。
然後打開車門,要送她去自己的公寓。
為了演戲演得逼真,陳思敏沒有拒絕去他的公寓住。
畢竟結婚後不住夫家,就沒法給老媽交代了。
但是這一萬塊,她拒絕了。
“閔醫生,我們還沒有感情,你不用為我花錢,公寓的租金,我也會承擔一半。”
女孩一邊說,一邊坐上他的車子。
閔亦辰使了個眼神,讓助理退下,自己親自開車,前往公寓。
“陳小姐,公寓是我借親戚的錢買的,不需要租金,你不用付房租。”
他沒有強求她拿自己的錢,但也願意免費為她提供住所。
陳思敏想了想,答應了。
既然是合作關係,他給自己提供一點好處,是應該接受的。
合作本來就是互惠互利的事,沒必要這麼客氣。
再說,家裡兩個病人,確實也需要錢。
少了房租這一項支出,她能輕鬆很多。
在這缺錢的節骨眼上,她沒有必要矯情。
然而,令她擔心的是,兩個不熟的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真的方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