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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人願意來咱這兒做生意,隻要仗不打過來。”
直到傍晚,烏恩其都因這句話而興奮。母親早就對她說過,財能養兵,兵能護財。隻在草原上靠天吃天是過不下去的,老天爺若不垂憐,隻會落的一個餓殍滿地的下場。
這一點南朝已經做出了很好的榜樣,士農工商各個階層分明,哪怕被摁著揍了這麼多年也依舊富饒。草原人卻對這種生活極為鄙夷,“狼就是要三天餓九頓的,吃的膘肥體壯,那不就是狗嗎?”
隻要仗不打過來,她的地盤上就會有生意人,來了商人需要客棧落腳,要吃要喝,閒暇要玩樂……慢慢這裡就能繁榮起來。
不打仗……她這裡並不在第一邊線,若非之前蕭王勇猛,否則與南朝的戰火一般波及不來。這樣一看與蕭王的會談還是早日進行的好,現在就看蕭王和她的王兄哪邊更先回消息。
烏恩其遣散所有侍女,撐著下巴坐在桌前,獨自盤算著。母親的遺願就是要她能自由的活下去,為此母親直到生命的儘頭都在為她做打算。
“自由”已經不僅僅是母親對她的期盼了,也是她必須要完成的、二人共同的心願。
如今她已經開始按照謀劃行事,從幼時苦練騎射功夫隻為在達慕大會上奪魁獲得封地開始,她的命運就已經朝著另一個方向偏離。
她歎了口氣,心頭有些發沉,按照習慣展開信紙寫了起來:姨母大人尊前敬稟者,不知尊前與我母得見於泉下乎?母死,終日流涕,若無從母書寄之,我實不知其為之奈何。今尊右亦去我,不忘從母之教。
欲與蕭王相見,不知二人長之相似。我不見從母之貌,若王長如從母,則我死得識之。恩和拜上。
寫完她才意識到這封寄不出去的信不能被旁人看見,不等墨跡乾透,便一折三疊揣進懷中,準備找機會按南邊的習慣燒掉。
是的,烏恩其的姨母正是南朝已薨的淑妃,蕭王的親母。淑妃祝錦未嫁時乃家中嫡長女,性情溫和為人公正,深受弟妹們的敬愛。而烏恩其的母親祝雪則是一個不起眼的女兒,哪怕與祝錦同母,她在一大家子女裡也太過平凡了點。
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存在,在舉家南遷時被草原兵趁亂擄走,就成為了祝家一個恥辱的秘密。祝錦誓要找回妹妹,卻遭到了家中長輩嚴厲的嗬斥。次年祝錦入宮,到死都沒能再踏出深宮一步。
祝雪被擄走後因為容貌清秀,皮膚白皙如羊羔,成為了先王的妻妾之一。人們叫她“茶斯”,意思就是雪。她也能料到祝家的態度,怕是早已把她的名字當成了某種不可言說的禁忌,一個肮臟的汙點。
如果她乾脆利落的自縊了,倒是符合名節做法。倘若真的還有祝家人知道她自縊的消息,也許會誇讚她一句。
可祝雪沒準備自我了斷,當朝的懦弱無能害她深陷囹圄,卻還要她的命來保全所謂名節?祝雪發誓要活下去,好在先王沒有把自己的女人送人的愛好,即使身為異族生活艱難,到底也支撐了下來。
直到有一天南朝的歲貢送來,押送的差使身上帶了一封信。祝雪不知道這封信是如何輾轉,終於來到了她手上,她隻知道這熟悉的字跡是來自大姐無疑。
祝錦還沒有忘記她,短短一封信卻能讓相隔千裡的姐妹重新相連。祝雪擦乾淚水,不久後懷孕,有了自己的女兒,乳名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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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軍大營的中間位置,臨時支起了幾座南邊樣式的大帳,在草原的夜裡燈火通明。烏恩其身邊隻跟著十餘人的貼身護衛,正坐在席上。喀魯王到底被她說動了,點了一支精銳小隊陪她出席和蕭王的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