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前一百的大榜上,她的名字總在前三。
遊禮成績一般,名字在中後段,但他的英語成績卻次次都是年級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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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後洗完澡,太陽已經徹底沒了蹤跡。
天空被墨色鋪滿,窗外的樹枝隨著微風飄蕩。
霍蓁蓁伸了個懶腰,拉上臥室窗簾鑽進被窩。
正要將手機再次靜音,好安安靜靜睡一覺填補連日的疲憊,一條新的微信信息在這時彈出:[寶貝,忙完了嗎?]
信息來自張沛宜,霍蓁蓁從大學到現在最好的朋友。
她回:[嗯,最終稿已提交,覺得自己重生了!]
這條後,張沛宜直接撥了電話過來:“看來我卡點卡得正好啊,你在家對吧?”
霍蓁蓁“嗯”一聲。
張沛宜接著說:“那你等我,十分鐘就到。”
又是一聲“嗯”,電話被掛斷。
她隻好暫時不睡覺,捧著手機打發時間。
十分鐘不到,家門被張沛宜敲響。
還沒等霍蓁蓁問出她這個時間忽然過來的原因,她自己已經興衝衝打開臥室的衣櫃門,念叨道:“我給你挑衣服,你去化個妝。”
“啊?”霍蓁蓁不明所以,站在原地沒動。
張沛宜伸手從衣櫃裡拎出一條咖色短款皮裙,回過頭解釋:“我被演出搭子鴿了,你陪我去。”
“……”
這下霍蓁蓁明白了,原來她隻是傳說中的壯丁。
張沛宜這個人,從大一在教室裡初次見麵到現在,一直是一張娃娃臉,一副圓框眼鏡,身上穿搭也大多森係。
明明怎麼看怎麼該是個文藝女青年,卻偏偏有顆搖滾心。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誇張地說,大約三百天都在Livehouse。
霍蓁蓁工作時間不固定,也並不怎麼喜歡看live,所以張沛宜要麼是在演出群裡隨機選落單的女孩做搭子,要麼就是自己一個人去。
怎麼今天就偏偏這麼巧?
霍蓁蓁窘笑,“可我真的很累,準備補覺來著。”
張沛宜耷拉著眉毛賣慘:“好蓁蓁,你就陪我去嘛,我保證一結束就會送你回來補覺,未來三天都不會再打擾你,並且三天後會請你吃大餐。”
她將右掌豎到臉側,眨著眼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
反正現在也沒多少睡意,況且她之前想去看畫展,張沛宜就算沒興趣也一樣會陪她去。
霍蓁蓁遲疑兩秒還是點頭應下來。
見狀,張沛宜瞬間陰轉晴,推她回桌邊化妝,自己則是執著於幫忙挑選衣服。
霍蓁蓁是冷白皮,臉上除了黑白顛倒留下的眼周暗沉,幾乎沒什麼明顯的瑕疵,加上長著一張標準的鵝蛋臉,恰到好處的雙眼皮,再點綴密長的睫毛,所以並不需要過於複雜的妝容做修飾。
通常就是薄薄一層粉底液、眼周遮瑕,最後眼線,加近期偏愛的紅棕色口紅,這張臉就足以在人群中亮眼。
衣服搭成一個色係,上身淺咖色V領針織,下身深咖色短款皮裙,腳上是同色的長靴。
長發隻是用卷發棒簡單處理了發尾,和身上衣裙一搭,倒也瞬間有濃濃的秋日氛圍。
兩人隨即出發,到達城南的Livehouse,演出已經開場將近十分鐘。
檢完票,霍蓁蓁被張沛宜拉著往裡跑。
節奏密集的鼓點讓地麵似乎都在震顫,步步靠近,霍蓁蓁覺得自己腦子裡也開始“嗡嗡”響。
彼時的場內紅橘色光束交錯,和歌曲節奏配合閃爍。
台下人不算多,兩人最終在舞台前側站定。
霍蓁蓁轉頭左右掃兩眼,有些疑惑,扯著嗓子問:“不是開場了嗎?怎麼人這麼少?”
大學時候她和張沛宜一起看過兩次演出,分明記得那時都是提前很久就來排隊,還不一定能站到好位置。
問題出口,沒等人家回答,她自己恍然大悟。
這大概是個冷門樂隊,沒多少樂迷。
這時,張沛宜湊過來解釋:“這支樂隊叫‘臨時約會’,我也是偶然聽到他們的歌,好幾首我都還挺喜歡的,可惜就是不火,簡直懷才不遇。”
說到這裡,她望向舞台,眼眶裡閃了閃光,補充:“據說,今天這場是特意回饋樂迷的告彆演出了。你以為我為什麼非得拉個人陪我來,我是怕到時候一個人太難受,沒人安慰我。”
懷才不遇。
告彆演出。
這兩個詞鑽進霍蓁蓁耳朵裡,她霎時聯想到前兩年為了繪畫夢想沉淪掙紮的自己。
眼眶泛出酸澀,抬眼朝舞台上看。
燈光絢麗。
台上四人各司其職,卻又在節奏中融合得恰到好處。
最右側是鍵盤手,一個挑染幾縷藍色發絲的短發女孩,此時正悶頭彈奏。
女孩旁邊是鼓手,鼻梁上一副黑框眼鏡,三七分的頭發梳得很是板正,敲起鼓卻顯然是狂野派的。
正中的男孩是主唱,留著利落的板寸,正背著吉他彈唱,稍顯低沉的聲線倒是和他的外形匹配。
霍蓁蓁的視線滑到離自己最近的貝斯手身上。
男人頭戴一頂黑灰色冷帽,額前和脖頸處露出的發絲微卷,長睫懸在垂下的眼簾上。
光線恰好切成冷白色,和他耳垂上的銀色耳釘融合,襯得整個人慵懶隨性,似掠過山澗一陣冷冽的風。
胸前那把寶藍色的吉他同樣散著冷調,和他很是相稱。
到達副歌部分,男人微微直了直身子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