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雨茜問道,“喜歡我什麼呢?”
“就是喜歡,沒有為什麼。”
說著,傑瑞伸手將她額前的碎發理了理,動作溫柔,宋雨茜下意識的往後退。
“上次我送你的手表收到了嗎?”
“我很喜歡。”
“喜歡就好。”
傑瑞今天也帶了,放在包裡,聽到宋雨茜提起手表,親自將自己手上的摘下來,將手遞給宋雨茜。
“怎麼?”
“幫我戴上。”
宋雨茜想說,你自己沒長手嗎?
但她考慮到,手表確實是一個人很難戴得上,她便幫了傑瑞一把。
男人的手很大,個子也很高,整個人骨架子都比旁人大了一倍。
宋雨茜的手跟他比起來,像是小孩子的手一樣,軟軟的,嫩嫩的。
“好了。”
傑瑞突然握住她的手,宋雨茜聽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聲音。
收了他的黃鑽耳環,求著他介紹客戶,她自然而然的也要給予回禮,想了很久,回了一款手表過去。
可是……
宋雨茜連忙將自己的手抽出來,“我去趟洗手間。”
她到了洗手間後,給自己洗了把臉,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她不醜啊,但就是沒有交過男朋友,而且傑瑞,是她懂事以來,真正意義上第一個追她的人。
他會明確的跟她說,喜歡,喜歡你。
宋雨茜喜歡這種直來直去的感覺,而且她內心深處,並不是很討厭傑瑞。
飯後,宋雨茜想直接走,傑瑞卻拉著她的手進了電梯。
餐廳上麵是酒店,宋雨茜不得不緊張,難不成他就要帶她去開房嗎?
“傑瑞先生。”
“帶你去一個地方。”
他的手寬厚有力,沉穩,宋雨茜也跟著緊張了起來。
到了天台,宋雨茜鬆了一口氣,知道自己想多了。
若是傑瑞帶她去酒店,她一定第一時間脫下高跟鞋的跟狠狠地砸死他這個死變態。
“雨茜小姐,這裡風景很好,不是嗎?”
“是很好。”
宋雨茜突然想起了楊越,高中的時候,楊越也曾帶她到過天台,他跟她說要給她準備一個驚喜,製造一場人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