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之心得知黎姿大律師今晚八點就要回海城後,心情一直很激動。
盼星星,盼月亮,終於把黎大律師盼回來了。
正如左銳所說,放眼全球,打企業官司打得最好的,不說前三,至少前五,一定有黎姿的位置。
而她現在正好需要黎姿幫她打一樁涉及經營權變更的官司。
毫不誇張的說,隻要官司打贏,下半生她和孩子就可以躺平了......
這也是為什麼她什麼都沒要,獨獨爭取一家小小律所的原因所在。
據左銳說,黎姿最近這半年都駐紮在加州,打一起家族企業遺產爭奪案,好巧不巧正好跟她想打的案子還有些相似。
如今,終於勝訴了,她也看到了勝利的曙光......
前提是,黎姿能像左銳一樣,心甘情願的幫扶她!
“左銳,我今晚去接黎律師的機,她喜歡什麼花,我提前給她準備一束。”
初之心一掃因林以柔帶來的不愉快,激動萬分的朝左銳問道。
“我記得,黎姿姐最喜歡康乃馨,尤其是紫色康乃馨。”
左銳歎口氣,朝初之心勸道:“老板,我勸你放棄,黎姿姐很難搞的,可不像我一樣,兩把遊戲就收服了......她這次回來,多半是想和盛運律所解約,你還是不要熱臉貼冷屁股。”
“再者,就算她願意幫你的那場官司,依照我分析,勝訴的幾率很小。”
不是左銳故意想唱衰初之心搞事業的決心,而是初之心的胃口實在太大,操作起來很困難。
“再小也要試試,就像我之前去競選電子科技協會會長,你們都不看好,結果呢......我還是成功了!”
初之心頗有些驕傲,同時也更加有韌勁了。
決定好的事情,她不會輕易放棄!
“也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