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館裡人滿為患,空氣稀薄,大家都伸長了脖子,等待著miss樂隊出場。
白景悅和初之心一身黑色朋克服打扮,都戴著大大的墨鏡,梳著臟辮,看起來很酷,妥妥的搖滾女孩兒。
“心心,這裡好擠,空氣好悶,要不然我們走吧?!”
白景悅時時刻刻都將初之心牽得緊緊的,嘈雜的聲音也將她的聲音淹沒了。
“好啊,我們往裡走!”
初之心沒聽清楚白景悅說的是什麼,臉上帶著久違的興奮表情,如瞎子摸象一般,悶頭往人堆裡擠,隻為更靠近舞台。
期間,不小心踩到一個年輕女孩兒的腳。
“誒,乾什麼,你瞎了嗎,踩到我腳了!!”
“對不起,對不起!”
初之心連連點頭道歉。
“對不起就行了嗎,看沒看過演出啊,一直擠什麼呢擠,趕著去投胎嗎?”
那年輕女孩兒嚼著口香糖,大概是為了在朋友麵前出風頭,始終不依不饒。
白景悅哪能讓初之心受這種氣,當下就朝那個年輕女孩兒懟道:“差不多行了,不就是踩了你一腳嗎,歉也道了,至於一直嘴巴噴糞嗶嗶個不停嗎?”
“嘿,你們踩人還有理了,居然敢罵我,你知道我是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