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還想後撤步跑路?(2 / 2)

因此,李基更多的是在翻閱錦衣司這幾天傳遞上來的情報。

主要的則是吳郡各個縣令的動向以及反應……

倘若當真還有縣令在這個時候敢伸手,李基不介意三族消消樂。

或許大漢律法裡罪不至三族,但李法官用的就是大漢律法,先斬後奏,以儆效尤……

先屠了三族,將凶手定性為土匪山賊一流,然後將此事傳遞於各縣縣衙,懂的自然也就懂了,且李基還能以此為借口進一步對各縣城進行戒嚴,徹底斷絕那些縣令們逃跑的可能。

總而言之,之前當官享福貪汙的時候沒跑,現在需要他們做點事了就想卷著錢財後撤步跑路?

‘還當真有天才誕生了這種想法啊,真以為有這等好事?’

李基看著錦衣司所上報的信息之中,

餘杭縣令在離開吳縣後的一係列舉動,明麵上開始動員人手籌備物資,暗地裡則開始不斷地變賣自家私產。

顯然,餘杭縣與錢唐縣作為鄰居,前錢唐縣令與餘杭縣令想必不僅是酒友,還經常是同道中人。

以至於前錢唐縣令的下場,幾乎是嚇破了餘杭縣令的膽子,已經開始準備後撤步跑路了。

想必,餘杭縣令的想法是反正如今大漢的官花錢就能買,既然在劉備與李基的手下當縣令如此危險,還不如卷了錢跑路到彆的地方再買官來當。

略微琢磨了一下餘杭縣令的想法,李基忍不住冷笑了一下,拿起桌案上的另一支沾了朱砂的毛筆在竹簡上批寫了一句話。

【遭強人所害,因公殉職,三族俱滅,宣揚之。】

當然,李基知道現在餘杭縣令還是完整的,但是當他卷著錢財帶著全家老小後撤步跑路,踏出餘杭縣城的第一步,李基就教他什麼叫做分頭行動。

魂可以走,人留下;心可以走,錢留下!

“讓吾看看你怎麼跑?”

如若沒有錦衣司,說不準這些縣令偷偷摸摸還真能給跑了。

隻是有錦衣司已經全麵滲透到吳郡方方麵麵後,餘杭縣令彆說是變賣家產,便是一日上幾次茅房,每天和小妾幾日,錦衣司都可謂是清清楚楚。

這種情況下,就算餘杭縣令是什麼猛將,衝出了錦衣司所設的伏殺圈,後麵也還有關羽封鎖著吳郡南部各處重要關卡。

因此,李基在以朱砂寫下那一句話之時,便已經明白除非餘杭縣令幡然醒悟,否則下場已然是注定的了。

而後,李基還陸續翻閱了關於其他縣令的錦衣司回報,神色微緩。

總體而言,還有一部分縣令不是不想跑,而是撈得沒有餘杭縣令那麼多,終究還是舍不得縣令的位置,所以打算再觀望觀望。

且或是由於心虛,那一部分縣令倒是相當積極地配合著“以工代賑”。

想必,等餘杭縣令的三族皆因公殉職的消息傳到那些貪官汙吏耳中,他們料想會更加積極地表現。

隻是,隨著李基不斷翻閱著錦衣司的回報,卻是驟然在其中發現了一個刺繡精美的布包。

李基入手摩挲了一下,隻覺得一陣清香飄入鼻子之中。

“這不是錦衣司傳遞的情報,為何會混雜在這裡?”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喃喃道了一句。

如今錦衣司的體係已經是初步建立了起來,桃園眾出身之人作為骨乾以及負責在各個區域建立聯絡點,然後通過單線聯係的方式發展下線收集情報。

隻不過作為錦衣司指揮使的夏侯博,僅有對錦衣司的管理權,但自四方源源不斷傳回的情報卻是不會直接經過夏侯博,以確保夏侯博不會完全控製錦衣司這個“眼睛”和“耳朵”。

錦衣司所有經桃園眾判斷有價值的情報都將獨立彙總到位於府衙後院的獨立房間之內,每一份情報都將再由兩個不同的人在竹簡上進行各自抄寫一遍。

而後,情報原件方才會給到夏侯博瀏覽後歸檔保存,另外由兩個不同的人抄寫過的情報竹簡則是直接遞交給劉備與李基。

可以說,這種方式,乎杜絕了錦衣司指揮使隱瞞不報或者篡改情報的可能。

也正是因此,劉備與李基所看到的的錦衣司情報應該都是統一的竹簡規格,然後筆跡隻有兩種才對。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捏了捏布包,覺得這像是那種女兒家的親手繡出來的物件,且裡麵似乎裝著布帛。(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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