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究的是一個疑罪從無的原則。
意思就是,如果證據不夠充分,就不應該追究責任。
顯然,在監控錄像裡亂入的車牌,完全不足以給陸雲霄扣上嫌疑人的帽子,而陸庭深不一樣,他有多項證據支撐,並且有林洋本人的指控。
法官自然認同男律師的說法。
這些人的反應,其實在戚懷素和江儘染的預料之中。
她們當然不曾奢望,用這一小段監控錄像來扭轉局麵。
因為這不算什麼有力的證據。
她們在法庭上放出這段監控,隻是想把陸雲霄拖下水——
作為真正他的犯罪者,他憑什麼一直隱身?
她們想讓陸雲霄這個名字,和這樁案件扯上聯係,不再隱身。
這就夠了。
戚懷素接下來,開始陳述自己的觀點。
陸庭深早就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包括內心的想法,告訴了戚懷素,當然關於自己的身世,他依舊對所有人保密。
這隻有江儘染知道。
麵對法官,麵對觀眾,戚懷素侃侃而談,聲音擲地有聲。
她主張陸庭深無辜——
陸庭深雖然去了三元街,但連林洋的麵都沒碰到,又怎麼可能對林洋實施犯罪行為?
這樣的說法,顯然很多人都不買賬。
【說什麼呢?證據都擺在這裡了,還在否認,還在無辜,趕緊認罪吧】
【看煩了,拿點有說服力的證據吧】
【戚懷素就這個水平?】
【林洋本人都親自指認了,你們還有啥好說的】
【臉皮太厚了,都這樣了還要狡辯,還不肯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