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八章:法律的意義(1 / 2)

“話說,曼努埃爾都已經是堂堂男子漢了,和士兵們在爛泥塘裡打滾,估計深受士兵們的愛戴,你兒子伊薩克呢,就像寶貝一樣供在神聖皇宮裡?”

執政官安德烈突然問了紐蓋特這麼個問題。

“哈哈哈,羅馬帝國現在需要的是虛君,巴西琉斯什麼都不用乾,事情全部交給你這種當執政官的就行了,我也知道我的文治武功高過亞曆山大、漢尼拔,戴克裡先,後人難以突破,那就乾脆不要突破了。”

這樣共和製才能發揮它最大的效果,反正十年以後執政官就必須退位,又能避免執政官覬覦巴西琉斯的位置。

“雖然我跟你政見不一致,但是你功過亞曆山大、漢尼拔,還有戴克裡先,我是承認的,可是你忽略了一點。”

紐蓋特示意讓他說。

“人心,法律不是上位者用來限製自己的,而是用法律恐嚇百姓的,你見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嗎,法是針對奴隸的,貴族就是這個想法,貴族們有土地、有錢、有人,還有文化,他們才是羅馬帝國真正的主人。”

執政官安德烈對此的總結是,等紐蓋特老得乾不動了,或者壽終正寢了,貴族們一定會卷土重來,擁立一個強勢的君主,在執政官和元老院手中奪權。

“如果這樣,我也並不意外,至少我已經做到了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我也給了元老院與羅馬人民一條可以設想的道路,不是嗎。”

“巴西琉斯愛德華陛下,您是一個理想主義者。”

紐蓋特到覺得他挺現實的。

“對了,斯坎德培去世了,我過去看看,送點禮物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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