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小娟是盛空演藝部的首席經紀人,如果演藝部是個金字塔,那她就是坐在金字塔頂端的女人。
她知道藝人間的勾心鬥角,更知道經紀人之間的暗自較勁,她看破卻不說破,任由他們在手底下“玩耍”。
隻要不做出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歐小娟從來不管。
她一直認為,演藝部的所有人都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因為大家都有同一個心願,紅。
藝人想紅,經紀人想讓藝人紅。
歐小娟隻要手裡握著盛空最大的資源,有最大的話語權,所有藝人和經紀人就得聽她的。
這首自信隻維持在林雨出現前。
在林雨出現以後,所有的規則都被打破了。
因為有那麼一個男人,年紀輕輕性格成熟穩重,他要長相有長相,要身材有身材,要才華有才華,還是個單身父親。
單拿出來哪一點,稍稍放大炒作一番,都會成就一個人的走紅之路。
可是呢?
他不想紅。
彆人是想紅想瘋了,可是這個人,是真的不想拋頭露麵。
他隻想賺錢。
如果是其他藝人有這種奇怪的想法,他的經紀人一定會狠狠的告訴他,隻有徹底紅了,才能有錢,紅和有錢是相輔相成的。
這句話一點毛病沒有,隻有紅了,才會有更多的資源傾斜,才會有更多的粉絲,有粉絲基礎就會有更多的表演機會,靠不斷地曝光賺錢。
可是這個在歐小娟心裡已經穩如鋼板的思維定勢,在林雨出現後全部被推翻。
因為人家確實不用拋頭露麵也能賺錢。
而且該送孩子上學送孩子上學,該接孩子放學,接孩子放學和那些每天忙成狗趕通告的藝人不同,他幾乎不工作,除了在食堂蹭免費的午餐,根本就看不到他的身影。
歐小娟很想好好的對林雨發一次火,敲打敲打他,但是卻無計可施。
因為人家不但能賺錢,還能給公司創造利益。
你說人家啥?
歐小娟靠坐在辦公室的沙發椅裡,仰頭看著天花板,感歎人生。
昨天半夜所有一月份的新歌都已經發布,經過了12個小時的角逐,現在已經初見端倪。
榜首赫然寫著一個歌名。
《陰天》。
她已經單曲循環無數遍了。
現在都能直接到錄音棚裡去唱。
歐小娟很慶幸當初自己去林雨家裡搶著簽下了他。
很慶幸自己當初沒因為麵子就放棄。
還好這麼個怪才是被自己簽了。
不然無論是被摩登果實簽走了,還是去了任何一家公司,這幾個月在新歌榜蹦躂的都會是彆家公司的藝人。
林雨除了不想紅,幾乎在歐小娟心裡就是完美的。
他不像某些出了幾首金曲就飄不見的音樂人,那樣恃才傲物。也不像某些隻是小紅就翹尾巴的藝人,那樣庸俗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