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有什麼打算?”歐小娟問道。
“目前沒什麼打算,還不太想公開。”林雨實事求是的說道。
歐小娟從剛剛興奮的心情中漸漸恢複平靜。
正常來說,簽約藝人的一舉一動都應該讓經紀人知曉,但是林雨私自做的是寫作,寫小說寫劇本。
小說這項可以純屬個人愛好,跟公司的日常工作開展沒有衝突,隻是如果是普通藝人,有這麼厲害的特長,一定會想方設法 宣傳出去。
即使彆人不宣傳,自己都要努力上熱搜,何況還是林雨這種攔都攔不住的熱度,除了林雨,世界上不會有第二個人放棄宣傳機會而且還躲著不想讓人知道。
這種行事風格,隻有林雨才會做得出來。
編劇這項工作,嚴格說,已經和公司的業務發生重合了。
林雨給其他公司寫劇本應該是不被允許的。
而且還是這麼叫好又叫座的電影劇本,可歐小娟並不會因為這個就責怪林雨。
主要因為兩點原因。
第一是因為這個人是林雨。歐小娟對林雨有相當大的包容心,隻要不是觸及底線的事情, 林雨的事歐小娟基本不會過問,也不會反對。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林雨寫的都是動畫電影的劇本,而盛空沒有動畫電影製作這項業務。
盛空的業務很多,從影視劇到音樂再到網紅事業,都包含了。
可就是沒有動畫電影這一塊。
因為畫出來的電影和演出來的是完全兩回事,如果想要染指動畫電影的領域還需要更多的動畫方麵的專業人才組隊。
盛空家大業大搞幾個專業的動畫團隊出來並不難,隻是術業有專攻,公司都是為了盈利,如果不是特彆賺錢的項目,盛空也不會貿然嘗試。
在呂青橫空出世之前,動畫電影一直不被看好,盛空這種大公司忙其他業務都忙不過來,根本沒必要再摻和其他不賺錢的項目。
所以既然盛空都沒有動畫電影, 林雨給彆人寫動畫電影也就不算違規。
歐小娟也沒有理由乾涉他,就算以後公司知道了,歐小娟也有理由到上麵去替林雨辯護。
林雨喜歡跟歐小娟合作也是這個原因。
歐小娟從來不會過多乾涉林雨,最多就是告訴他事情是不是對他有利,如果不利會有什麼後果,讓他心裡有數。
歐小娟思考任何問題不是為了乾涉林雨,而是從林雨的角度出發,時時刻刻為林雨著想。
能有這樣的同事,合作夥伴甚至是領導,林雨覺得非常舒服。
歐小娟沉默片刻說道,“愛芒這個身份,如果是你自己爆出來,絕對是件好事,但如果是從彆人那裡爆出來,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就憑彆人發揮了。”
林雨看起來是個二十出頭的新人,其實內心是經曆過大風大浪的娛樂圈老人了。
這些道理自然是懂。
愛芒是把雙刃劍。
自己給媒體放風爆出去那是好事,是正麵的,可以使勁吹,歐小娟有很多辦法可以讓讓林雨紅的發紫。
可是如果自己不想爆出去,萬一被人發現那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同樣的事對家換一個角度,說出來就是另一個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