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用愛芒這個身份,隻是一個署名而已,沒留下任何聯係方式,所有官方的合作都是由悅讀代為轉達,也就是高翔是他愛芒這個身份的話語人。
所以陳星誼能聯係到的也是悅讀雜誌社。
很快高翔就把有星誼影師公司的通話內容和林雨說了,並詢問林雨的意見。
一般的作家,能夠賣影視版權,自然是很高興的,一般隻需要雜誌社作為第三方,跟影視公司談錢。
悅讀雜誌一般是把維護作家權益放在第一地位,會儘量為作者爭取權益。
但是林雨比較特殊,如果高翔不知道愛芒就是和呂青合作的全能編劇,高翔也會把他當作一個重點培養的作家,幫她爭取賣,有事版權。
可是現在很明顯,愛芒並不是差錢的作家,這幾部和呂青合作的動畫電影應該早就讓愛芒賺的盆滿缽滿。
所以林雨在高翔心裡和其他作家是不一樣的。
聽了高翔的電話,林雨沒有立刻給出回應。
他早就猜到了《封神演義》這個IP會成為影視公司們爭取的一個項目。
但是沒有想到這麼快,畢竟《封神演義》也才剛剛發行不久,仍然有一定的讀者基礎。
但因為作品剛剛發布不久,按照一般情況分析,短期的讀者大量湧入,還都是作者的老粉,並不代表作品就一定好。就跟某些流行歌曲一樣,隻是一時的看起來觀眾很喜歡,但是讀者積累並不多。
很多大IP的作品,除了作者是當紅作家外,作品也已經發行一段時間,積攢了相當多的讀者後,才會被影視公司購買版權。
星誼電影公司能夠這麼果斷地找到高翔,應該是對作品本身有很高的評價,並不隻是因為市場的反應和讀者基礎。
《封神演義》的電視劇林雨也可以拍,甚至很多角色都可以單獨挑選出來編成故事,拍攝電視劇比如哪吒,比如二郎神,甚至還可以根據其他角色拓展更多的影視作品。
作品的腦洞太大,想象力非常豐富,可塑造的角色也很多,這無疑都是優質的影視資源。
林雨當然比任何人都知道這點。
所以《封神演義》被拍成電視劇是遲早的事。
他自己可以拍,電視劇對於現階段的果果文化傳媒來說,一點也不難。
雖然不難,但是現階段公司的發展重心還是在電影和歌曲,林雨不想公司主體的業務再擴大,說簡單點就是現有人手忙不過來了。
就像現在和秦小川還有呂青的合作關係,就是林雨長期發展的方向。
和他們的合作也是在不拓展公司規模的情況下,讓公司發展的更好,以前林雨就想過影視劇方麵,可以和一些有潛力的小公司達成合作關係,成為其大股東,他們自己的項目林雨不會管,但必須能夠騰出時間拍攝果果文化傳媒的項目。
這次的星誼影視既然對《封神演義》感興趣,林雨也決定和他們的負責人見一麵。
林雨不想再通過高翔聯係星誼。
雖然高翔也算是半個自己人,但是畢竟合作方向不一樣,而且林雨有自己的公司,沒必要讓悅讀再參與進來了。
還有一些事情,林雨並沒有跟高翔說過,也不想多作解釋了。
林雨沒有說同不同意,隻是向高翔要了星誼的聯係方式。
如果是其他作者,高翔肯定不會給對方,或者勸告對方,自己聯係是沒有意義的,版權一定要通過雜誌社賣出去,才會價格高。
但是在高翔心裡,愛芒不是一般作者,也就沒有多問。
他想著或許呂青會幫忙談價格。
畢竟愛芒和呂青的關係更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