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劉嬌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對音樂人一竅不通的,除了在做幼師時期淺淺的學過鋼琴和在短視頻裡唱過歌,但這些都是非常不專業的。跟評委兩個字完全不搭邊。
但是林雨用一句話說服了大家。
“評委中一定有一個完全不專業的人,因為歌迷一般都是沒有專業度的,大家隻是單純的覺得好聽或不好聽。有時候看似專業花樣繁多,不一定好聽。”
周一凡田俊宇和錢宇都很讚成林雨的話,這樣在海選階段,劉嬌就成為了第四個評委。但是等節目正式開始的時候,她肯定不會出鏡,林雨的意思可以海選觀眾當評委,每一次都有一個新觀眾以評委的形式坐在節目裡。
這個提議再次得到歐小娟的讚成。
會議結束,歐小娟和林雨一同回家。
一陣手機鈴聲響起。
“這回不是我的手機。”歐小娟笑著搖了搖手機。
林雨拿起手機,屏幕上閃爍著呂青的名字。
“你們竟然自己要辦節目,我可是《音樂合夥人》的老粉,新節目不好做啊。”呂青雖然是個動畫電影的導演,卻操著綜藝節目的心。
林雨一直是個有耐心的人,就算對方的觀念他無法完全讚同,但也會認真的聽完。
呂青沒有聽到林雨的反駁,一時興起,滔滔不絕起來,“全是新人,還是音樂人,一點熱度流量沒有,哪會有人買單啊,人家《音樂合夥人》還有知名歌手幫忙唱鎮場子,咦~你們也是請專業歌手唱嗎?”
呂青覺得節目要有一點熱度和賣點,如果隻是音樂人,先不說水平,他們的長相就一定是良莠不齊的,但如果是這些音樂人隻作為綠葉,由自帶流量的專業歌手演唱,那效果應該也是不錯的。
“不請專業歌手,音樂人自己把歌唱出來。”林雨不否認《音樂人合夥人》的成功,但是他並不想複製彆人的成功。
他既然是想挖掘有才華的音樂人,當然不會讓歌手進來喧賓奪主。
好的歌手本來就會對歌曲重新注入靈魂,還真不是什麼歌誰唱都能紅,有的歌有的歌手唱不紅,但是卻會被另一個人唱紅,這就是人為的。
所以音樂人自己把歌唱出來,是最公平的,林雨同時也相信,一個好的音樂人,一般都是有相當高的音樂素養的,可能不會像專業歌手那麼多的技巧,但應該都不會太差,而且也隻有他們自己才能最了解歌曲表達的意義。
呂青一聽林雨的話,在他心裡那真是一點紅的可能都沒有了。“哎呀呀,你這樣不行的,節目火不了啊,也不會有人願意投資啊。”
林雨輕笑,“沒關係本來也沒想火,就是讓更多的不被認可的音樂人被看到而已,投資倒也無所謂,你們唯美多少要投一點。”
呂青愣了一下,讓更多不被認可的音樂人被看到而已......
他想到了自己曾經不被看好,不被認可的時候,也是被林雨拉了一把。
他慷慨激昂的說道,“你們本來就是唯美的大股東,投資的事還不都是你們說了算,但是我呂青為了你剛剛的那句話,願意自掏腰包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