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突襲!動員!(1 / 2)

“這裡也太和平了。”

長久農莊以北。

漆黑寂靜的廢棄小鎮上。

嘴裡嗬出了白霧,扛著步槍的男人朝著窗外忘了一眼,眯成一道縫的眼睛中閃爍著危險的光芒。

他的靴子旁邊放著一盞提燈,一隻黑色的鬣狗匍匐在他的腳邊,喉嚨發出嗚嚕的聲音。

男人的名字叫灰狼。

雖然他的名字帶個狼字,卻與嚼骨部落的三大氏族之一的“狼”氏族沒有任何關係,隻是獅牙麾下的一名百夫長。

和其他本族人百夫長不同,在加入嚼骨部落之前,他隻是一名流浪的傭兵,替軍團的人賣過命,也替大裂穀的人揍過老東家,反正誰給錢他就跟著誰。

後來嚼骨部落四處招兵買馬,各掠奪者勢力紛紛投靠,他便也帶著自己的幾個弟兄,趁機加入了進去。

事實證明,這是個無比正確的決定。

掠奪者的生活可比當傭兵爽太多了。

這裡奉行叢林法則,強者為尊,拳頭和子彈就是法。隻要足夠強,就能獲得尊重,隻要足夠狠,就能成為一群人的頭兒。

跟著獅牙的旗幟,他從河穀行省的中部,一路殺到了最南部。帳中的頭顱大大小小足足有上百餘,名頭也從最初的十夫長,升到了百夫長。

不過,他到底是外族人,百夫長基本上就是他靠個人能力能達到的極限了。

就算掠奪者們的血統意識淡薄,組織和紀律全靠暴力和掠奪維係,想要完全進入他們權力的核心層,也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可以的。

他必須證明自己的勇猛。

用一場酣暢淋漓的勝利,來證明他的價值。

而現在,這個機會總算讓他等到了。

大概一個月前,駐紮在東邊的黑蛇部落拒絕了與他們彙合,看樣子是打算獨享清泉市北郊的獵物。

獅牙大人很生氣,但奈何大雪封路,暴風雪呼呼地刮,就算心裡一萬個不情願,他也不可能把部隊開到雪堆裡去。

不過最近出現了轉機。

持續了一個月的暴雪,終於有所減緩。

灰狼抓住機會,立刻主動請纓,表示願意擔任先鋒,率領部眾攻打清泉市北郊的長久農莊,為大部隊的開赴掃清障礙。

在征詢了參謀的意見之後,獅牙立刻同意了他的請求。

遠溪鎮距離清泉市北郊太遠。

如果能夠拿下長久農莊,他們的大部隊將能抓住冬天的尾巴,向南再推進至少二十公裡,徹底甩開遠在天水市南郊的黑蛇部落。

獅牙高度讚賞了他的勇武,並且為了讓這場戰役的贏麵更大,更是額外分給了他五十餘外族掠奪者和武器裝備,讓他務必將這根釘在清泉市北郊的釘子拔下。

將那五十餘名外族掠奪者編入了自己的麾下,灰狼立刻糾集了一百五十餘部眾,帶上了十日的補給和武器彈藥,朝著清泉市的北郊出發。

冒著暴風雪天氣行軍是個相當冒險的決定,但同時超低的能見度也是一種掩護。

灰狼並非有勇無謀之人。

雖然不清楚對手的實力,但能擋住他們友軍的攻勢,迫使黑蛇的部隊停在天水市南郊,這些人顯然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好對付。

趁著十二月的最後一場暴雪,他和他的部眾抵達了長久農莊北部十公裡外的廢棄城鎮,並且潛伏在了那裡。

他沒有立刻發動攻擊,而是先派出了斥候觀察,並讓其他人在房屋裡休息,養精蓄銳到晚上。

窗外的雪稍稍停歇。

望著不遠處漸漸靠近的身影,灰狼輕輕踢了旁邊熟睡的鬣狗一腳。

“起來。”

“要乾活兒了。”

嗚嚕一聲的鬣狗抬起了頭,隻見他的主人拎著提燈,從椅子上起身走去了門口,於是也踮著爪子跟了上去。

塌了半邊牆的一樓客廳,裹著白布的男人在門口抖了抖身上的雪,走到了灰狼的麵前,恭敬地低下了頭。

“頭兒。”

灰狼在沙發上坐下,看著他說。

“說說你看見了什麼。”

斥候恭敬說道。

“東門口一片廢墟,本該在那裡的流民營地,完全被暴風雪毀了,滿地都是垃圾,看來那些幸存者們的日子也不好過,這場暴風雪對他們的打擊很重。”

灰狼繼續問道。

“人去了哪裡?”

那斥候搖頭。

“不清楚,但肯定不在圍牆裡,我觀察了一整天,他們一共做了兩次飯,那飄起的煙最多也就七八十人的份量。”

那個叫“長久農莊”的幸存者據點圍牆不低,周圍又沒什麼明顯的製高點,最多幾個緩坡,從外麵很難完全看清楚裡麵的情況。

灰狼的眉毛輕輕挑了下。

七八十人?

“你確定?”

那斥候肯定地點頭。

“我敢肯定!”

灰狼的眉頭漸漸皺起。

才七八十人的幸存者據點。

說實話,這人數有些不太對勁。

他不相信那些幸存者們看不出來,這座位於荒野上的堡壘的戰略價值,那裡儼然已經成為了進入清泉市北郊的門戶。

隻要拿下了那裡,就等於敲開了整個北郊所有幸存者的家門。

還是說……

那些蠢貨們天真的以為,有了大雪的掩護就能高枕無憂了?

不過,對手的天真對他來說是好事兒。

灰狼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那表情像極了趴在他腳邊的那條鬣狗。

“回去繼續盯著。”

“我們一會兒就到。”

那斥候精神一振,興奮說道。

“是!”

……

夜深。

天上飄起了小雪。

長久農莊的圍牆上。

穿著黑色大衣的呂北望著北方,緊了緊步槍的背帶,稍稍活動了下站麻的腳底,讓凍僵的血液循環起來。

今天是廢土紀元211年的最後一天。

十公裡外的前哨基地,似乎在慶祝新年的到來,不過這與正在執勤的他們關係不大。

北方的威脅正在接近。

而這裡就是最前線。

站在這裡的他們一刻也不能鬆懈。

提著燈走到了圍牆上,稍顯年邁的警衛拍了拍呂北的肩膀,笑著說道。

“小夥子,還行嗎?不行了就換我站會兒吧,正好也到換班的點兒了。”

呂北看了一眼VM,固執地搖頭道。

“還有十分鐘。”

“吼,看來是我來早了點,”那老大爺笑了笑,將燈放在了牆垛上,“我就陪你站會兒吧。”

這位年長的警衛名字叫吉祥,是整個警衛隊裡年齡最大的,據說明年就要滿四十了。

人們總是友善的稱他一句老大爺,雖然他本人總是爭辯,說四十歲不算老,但最近關節炎越來越嚴重,他逐漸也開始感慨,歲月不饒人了。

呂北聽說過他的故事,這位曾經是巨石城的城裡人,後來去當了傭兵,再後來不知怎麼就成了血手氏族的俘虜,被抓進了地牢。

他的胸口有一道疤,據他自己說是死爪留下的,但沒人相信,都覺得他是吹牛。

畢竟能從死爪的嘴下逃生,又怎麼可能會被區區血手氏族的掠奪者拿下?

每次說到這事兒,老大爺都會很激動的爭辯,描述當時的情況如何如何凶險,他為了掩護隊友們撤退才被抓住的。

而每到這時,便總有人拆台去問——

‘你的隊友呢?血手的骨灰都涼了,也該有人來接你回去了吧。’

一說起這事兒,老大爺頓時沒了聲,隻嘀咕著這兒也挺好,隊友來了他也沒打算跟他們回去,不來更好。

這在警衛隊裡也算是一件趣談兒了。

雖然大家都不信他見過死爪(不包括管理者大人養著的那隻),但呂北是信的。

畢竟那道痕確實不像刀割出來的。

就在這時候,樓梯的方向傳來興奮的喊聲,隻見一名年輕的小夥子噔噔噔跑了上來。

“南邊來車了。”

“管理者給咱送吃的來了!”

他的名字叫徐順,比呂北大一歲,也是個剛成年沒多久的少年,和他算是鐵哥們兒了。

“什麼吃的?”呂北興奮地問了聲。

倒不是因為他是個吃貨,主要是那些藍外套們做的食物實在是太好吃了,他的腦海中第一時間便閃過了琳琅滿目的烤串,還有一大堆饅頭、包子、拉麵什麼的。

徐順興衝衝道:“麵疙瘩!還有肉!我嘗了口,有點辣,但喝完之後全身暖暖的。”

口水不爭氣的到了嘴邊,呂北咽了口唾沫。

看著這饞嘴的小夥子,吉祥笑著拍了拍他肩膀。

“去吧,現在到換班的點了。”

“嗯!”呂北興奮地點了點頭,“我一會兒給您帶點上來!”

那老大爺擺了擺手。

“不慌,我站完崗下去喝。”

兩個小夥子下了城牆,吉祥笑著歎了聲年輕真好,望向了圍牆外麵那茫茫一片白雪。

今年的雪可真大。

來年應該會是個豐年吧。

他打算攢點錢買塊地,試試種些東西,再娶個老婆,等到時候退伍了,就在這兒安個家,也算是穩定下來了。

至於巨石城,他沒打算再回去過。

這兒的生活不比那裡差,而且隻有在這裡的時候,他才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尊嚴。

管理者說,他們今後再也不用向任何人下跪。

再也沒有人能從他們的手中,奪走屬於他們的自由。

呼嘯的北風涼颼颼的,夾在風中的小雪稍稍停歇,散開的雲層後麵露出了皎潔的月光,偷偷溜出來覓食的小動物,迅速躲回了洞裡。

吉祥輕吐出了一口白霧,忽然覺得有些冷,於是將手伸向了牆垛上的油燈,想把手貼在上麵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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