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沒有,就是特彆安靜,像變了個人似的。”
“不會是被林副團長拒絕得多了,有點自暴自棄了吧。”
“我聽說,林副團長家裡有老婆的。”
“對,林副團長在家裡成親了,我們團長不是經常找團裡那幾個姑娘談話嗎,就是讓她們不要去找林副團長了,影響不好。”
艾米盯著自己的手看,這雙手是年輕時候的手,白白嫩嫩的,還沒有布滿老繭,這裡是她在部隊裡的宿舍,不再是小山村裡的那個家了。
她回來了。
那種被水淹過頭頂無法呼吸的恐懼還曆曆在目。
艾米握緊了拳頭,看了看四周,她發現她回到了1975年的5月,這次是因為舞台倒塌了,導致正在台上唱歌的她從台上摔了下來。
也正是這個月,林俊輝的妻子喬思,把她和林俊輝唯一的兒子賣了,賣給了人販子,然後和一個叫白旭傑的男知青私奔了。
林俊輝收到消息後,請了一個月的假出去找兒子,因為收到的消息太晚,離兒子賣掉已經過去三個月,一個月後他無功而返。
回到部隊後,林俊輝馬上申請退伍,部隊為了挽留他,撮合了他們倆人的婚事。
她本來就喜歡林俊輝,歡天喜地的嫁給了他,誰知成親不到半個月,林俊輝再次提出退伍。
師長無論怎麼挽留,林俊輝都堅決要退伍,沒辦法,部隊隻能同意了。
成親半個月,林俊輝都沒有碰過她,臨走時,林俊輝讓她自己選擇,如果她要留在部隊,兩人就離婚,如果跟他走也可以。
當年如果她選擇留在部隊,和他離婚,她也不會死得這麼早,過得這麼慘。
跟他回到那個偏僻的小山村,林俊輝僅在家裡待了一個月,又出去找兒子了。
兩個月後,她發現她懷孕了,懷孕期間,林俊輝倒是回來照顧了她八個月,直到她出月子後,他又再次踏上找兒子的道路。
那個兒子就真的那麼重要嗎,他若是想要兒子,她給他生就是,一個不夠,兩個,四個都可以,為什麼要一直找?
期間,她與他吵過,他還是我行我素。
之後他們就長期分居,第二年春天,她因為寂寞,羨慕彆人有男人在家,於是與村裡的一個未婚青年搞在了一起。
等林俊輝回來後,她已經懷上四個月的身孕了,不錯,這個孩子不是林俊輝的。
林俊輝回來得知這個消息後,沒有大吵大鬨,隻是從她房間搬出去了。
他沒有趕她走,也沒有提出離婚,這不就代表原諒她了嗎。
等兒子出生後,他又離家出去了,
從這次後,他再也沒有碰過她。
期間他雖然會寄錢回來,但是明顯的回來的次數少了很多。
以前每年都有五六次回家,現在,一年就春節的時候才回來一次。
直到成親第十年的春節,她受不了這種生活,提出離婚,林俊輝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女兒是林俊輝的,跟了林俊輝,兒子林俊輝不要,她不想帶著兒子回娘家,隻得把兒子丟給他的親生父親。
兩人次日就領了離婚證明,她因為沒買到車票又在家裡住了一晚。
也正是這一晚,讓她知道了一個大秘密。
那晚家裡來了一個穿著軍裝的男人,年紀看著二十四五歲左右。
兩人關著房門在房裡不知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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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不懂,我說明一下
艾米是惡毒女配,這章寫的是她從十年後重生回來,回憶起前一世發生的事。
這本書,惡毒女配艾米是重生者;女主喬思是穿越者+穿書,隻是書中喬思的份額不多,都是說的艾米重生回來後成功報複林俊輝的事。
現在喬思知道書中會發生的事後,為林俊輝抱不平,決定幫一把林俊輝的事。
寶們,這樣說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