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劉福生,是隔壁雲橋大隊的村民,比原主大兩歲。
原主和劉福生是同一屆的同學,兩人一同在鎮上讀初中。
初一那年,有一天原主在放學的路上崴了腳,是劉福生送她回的家,路上他還多次關心原主的腳傷,讓原主對他印象很好。
之後,在學校,劉福生也多次維護原主,關心原主,讓原主的心一點一點的沉淪下去。
在初中畢業時,劉福生就找了一個時機表白。
原主同意了。
兩人就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一個月後,就在原主要去縣城報名上高中時,劉福生突然出現在她麵前,要求她和他結婚。
原來,半個月前,劉福生的父母發生意外死了,家裡的重擔,一下子壓在了他的身上。
而他,原本報名參兵,並且錄取上了,再有半個月就要走,可弟弟妹妹還小,他不放心弟弟妹妹,就想讓原主嫁給他,替他照顧弟弟妹妹。
原主是真心喜歡他,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秦家卻不想讓寶貝女兒去彆人家當牛做馬,給人養弟弟妹妹,秦家人拒絕這門親事,還把原主鎖在屋裡。
可原主收拾了幾身換洗衣服,從窗戶爬了出去,直接住進了劉家。
因為劉福生父母還沒過七七,兩個人連酒席都沒擺,就請了村裡幾個乾部吃了頓飯,算是過了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