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就要一把拽下元春。
錢小英搶先一步,把女兒抱起來,“既然糧食你收了,元春現在就是我女兒,當著我的麵,還想打我女兒,我可跟你不客氣。”
“這什麼人啊,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也那麼粗蠻。”
“喂,趕緊走,你家的拉板車,彆想一直占著我們村的土地。”
“就是,走走走,趕緊走。”
幾個葛家村民圍了上來,紛紛譴責王母。
王父趕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婆娘是舍不得小女兒,才會故意說話難聽點,畢竟元春是她肚子裡掉下來的肉,沒有到真活不下去,誰能舍得換女兒。”
說著,王父還低下頭,擦拭了一下眼角。
村民們也不是惡人,見他這樣,也不好再說什麼。
畢竟,這年頭,人人活著都艱難,彆說賣兒賣女,聽說還有易子而食的。
元春則拉了一下養母的衣服,小聲說,“我有兩個姐姐,在我之前也換了糧食,她們的養父母都跟我爸媽簽了一張收養文書,說是留著日後作為證據,免得日後我親生父母翻臉不承認,要認回女兒。”
錢小英眼睛一亮,對葛三根道,“當家的,咱們收養元春,也算個大事,咱們還得寫一份收養文書。”
“好,那就寫一份收養文書。”
葛三根不會寫,於是,他看向老村長,“老叔,這寫收養文書的事,還得勞煩您老。”
老村長:“應該多寫幾份,咱大隊部留一份,再交一份到公安局,你們收養這個孩子,也算是通過了正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