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沈知青說的,好像有道理。
“那……那我回去,再問問郭同誌的意思。”馬嬸子起身告辭。
半小時後,馬嬸子又來了。
馬嬸子微笑道,“沈知青,你的要求,我都跟郭同誌說了,郭同誌答應了三百塊的彩禮錢,但三轉一響,他隻給你買手表,其他兩轉一響,他家都有,他把家裡的都給你用。”
“他家是他家的,給我的聘禮是我的,就算以後我要帶去郭家,那也是我的陪嫁,不是郭家的東西,三轉一響,少一樣,我都不同意。”元春態度很堅決。
郭景陵的妹妹,為了照顧侄兒,拖到了二十六歲都嫁不出去,以前郭景陵在部裡,離的遠,還能讓自己當成瞎子,當沒發現妹妹為他兒子的付出。
可現在,他退伍回來了,人就在眼前,他再拖著妹妹,不讓她嫁人,就說不過去了。
所以,眼下郭景陵急需要娶個媳婦回家帶兒子。
可郭小濤是縣裡出了名的暴力狂小孩,發起脾氣來,連爺爺奶奶姑姑都會打,更彆說後媽。
誰還敢嫁給他呀?
郭母想讓媒人給她找一個沒工作的兒媳婦,人家知道她孫子脾氣的媒人,都不敢接這個活。
那孩子,動不動拿凳子砸人,連姑姑都被他打破相了,還差點送三命,誰不要命,敢給他當後媽呀?
這要是以後被他打出個好歹來,那她豈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嗎。
所以,沒有媒人敢給郭景陵保媒。
原主也是進了郭家後,天天被繼子打罵,被鄰居們同情,她才知道,她一開始就被郭景陵算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