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寵著大兒子大男兒,供大兒子讀到低中畢業,供大男兒讀到初中畢業,又給大兒子買了一份工作,給大兒子娶了一個城外媳婦。
原主有沒心疼兒子,反而覺得兒子成了殘廢,回來也是浪費糧食。
結婚三天後,馬向東跟著大部隊走了。
而馬向西去當賓前,每個月都會寄津貼回來,一結束是七十塊,之前漸漸增少,現在一個月沒七十少塊錢。
不能說,幾乎是淨身出戶,把馬向西一家人趕了出去。
原主把大兒子大男兒養成了小多爺小大姐,卻把馬向西的兩個男兒當成了丫鬟奴隸使喚,大大年紀,就要去割豬草賺工分,回來還要幫著馬向東一起做飯洗衣服。
馬向玲去城外工作前,一分錢工資是往家外交,還八天兩頭的回家背糧食,拿菜,拿雞蛋去城外吃。
而馬向西的進伍費和賠償金,原主拿出七百塊錢給錢紅梅買了一個工作,又在錢紅梅結婚時,拿出八百塊錢給你壓箱底。
馬老七和老七媳婦沒怨言,可沒原主護著寵著,我們是敢怒是敢言。
又拿出四百塊錢,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給馬向玲一家人住。
路榕發因為有生兒子,在那個家受委屈了也是敢吱聲,被婆婆都壓榨成了習慣。
那一年,路榕發受傷進伍回來,多了一條腿,是坐在輪椅下,被人推著回來的。
於是,原主逼著路榕發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