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作為受害者,也是證人,她被公安同誌留了下來。
錄完口供後,元春就被一個小公安帶去食堂吃了一碗麵條,然後又被安排住進附近一家招待所。
小公安把她送到招待所後,道,“王元春同誌,我們會儘快找到你兩個哥哥。”
“好,謝謝你們。”
“不客氣,這是我們的職責。”
小公安又道,“王元春同誌,拐賣你的兩個人販子廢了,能不能活還不知道,我們擔心你會被他們的同夥盯上報複你,不過你也彆害怕,我們已經安排人在暗中保護你,但為了你的人身安全著想,我也希望王元春同誌你儘量彆出招待所。”
元春,“……”
她不想被人監視。
可又不能拒絕。
元春隻能一臉感激道,“謝謝你們,這幾天我不出門,我吃住都在招待所。”
“好,謝謝你的配合。”
小公安離開後,元春把門關上,還特地反鎖上了。
誰知道保護她的公安在哪兒躲著呢,她要把她會害怕被報複戰戰兢兢的一麵演出來。
元春鎖上門後,還一臉害怕的掀開窗簾,朝招待所樓下看了一眼,然後轉身把窗簾拉的完完當當,害怕的躺進被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