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貴,王寡婦的心尖尖,也是原主的未婚夫。
他比原主大幾歲,剛上初一,平時在學校宿舍住,隻有周末才會回家。
王富貴在家是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少爺,他看不上原主,嫌棄原主,從來不屑跟原主說話,隻有指使原主乾活的時候,才會打開金口,
王寡婦也懶,家務活和地裡的活都扔給原主一個人乾,隻有秋收耕種,原主一個人乾不過來,王寡婦才會下地幫著一起乾。
原主十六歲那年,王富貴考上了大學。
這一年,才八八年,上大學是免費的,但王富貴把自己當成了大少爺,要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而王寡婦一個懶婆娘哪兒來的錢供養兒子讀大學?
王寡婦就逼著原主去縣城飯店洗碗賺錢。
可原主一走,家務活和地裡的活就沒人乾,王寡婦又舍不得她走。
在打聽到飯店是上午九點上班後,她就逼著原主天天五點起來下地乾活,七點半回來給她做早飯,八點原主餓著肚子去飯店上班。
就這樣,原主天天起早貪黑,要種地,要賺錢,還要伺候王家母子吃喝拉撒,她把自己累成了牛。
本以為,等王富貴大學畢業後,她能清閒點,可王富貴卻說想在省城買房子,說等買了房子後再娶原主。
原主隻能繼續飯點和家裡兩邊跑,一個人承擔了王家所有的勞力,給王家賺了不少錢。
而她和王富貴的婚事,卻一年拖一年。
到了九八年,王富貴突然回來了,說是心疼原主工作辛苦,不讓原主上班了,讓她回家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