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鳩占鵲巢1(2 / 2)

學校領導和警察看出奶奶和大伯都不是善茬,於是,學校領導就提出,原主父母住的房子是學校的,按照規定,原主父母都死了,學校要把房子收回來。

原主奶奶就躺地上耍潑打滾,說學校領導欺負人。

學校領導就決定把房子賠償給原主,並過戶到原主名下,且協議在原主成年之前,房產不能更名以及買賣,否則學校有權利會收回房子。

而原主父母的撫恤金,學校領導和警察商量後,決定存在原主名下,以後由她的監護人,每個月去銀行取出一筆生活費,直到原主成年。

待原主成年,錢就由她本人取出來。

但是,在存錢時,原主突然提出想把父母存折上的錢,以及母親留給她的一匣子首飾也一起存進銀行,她怕會被奶奶和大伯娘拿走。

因為,大伯娘才來三天,就搶了她好幾件衣服和皮鞋給堂姐穿。

那匣子首飾是外婆留給媽媽的嫁妝,她不想給堂姐。

爸媽存折上的錢,是她爸媽存了十年的工資錢,她也不想給大伯一家人花,她偷偷藏起來了,才沒有被奶奶和大伯娘翻到。

原主找到警察叔叔,偷偷把這事跟他說了。

警察認為,這筆錢財留在孩子手裡肯定保不住,於是就陪原主回家把首飾和存折拿去銀行,並把存折上的錢取出來,轉存在原主名下,存的還是八年的定期,首飾則存進銀行保險櫃裡。

不管是錢,還是首飾,警察叔叔出麵跟銀行這邊協議好,必須由原主本人成年之後領取。

這些單據和匣子上的鑰匙,被原主寄存在警察局,隻待原主年滿十八歲去拿回來。

因為這件事,原主被奶奶和大伯一家人給恨上了。

接下來的四年,原主天天過的水深火熱。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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