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元琳能忍受,趙瀾卻忍受不了。
三個月後,有一天,付長根下班回家,被幾個流氓小混混堵在一個小巷子裡,打的鼻青臉腫。
小混混還威脅他,“小爺看你不順眼,趕緊給小爺滾出帝都,彆再讓小爺看到你。”
之後,付長根又被打了兩次。
都是同一夥人,打他的原因是看他不順眼,讓他滾出帝都。
接連被打了三次後,付長根反應過來了,這是有人在故意整他,想要把他趕出帝都。
付長根稍微仔細一想就明白,一定是女兒女婿對他下的手。
隻是多吃了他們幾頓飯,拿了點吃的而已,就讓人來打他,付長根對心狠手辣無情無義的女兒心寒,憤怒,並且怨恨上了。
他再次被小混混堵在巷子裡打時,一群警察衝進胡同,把他們給抓了。
沒多久,趙瀾就在單位被警察帶走了。
很快,付元琳又在小區遛孩子時,被警察帶走了。
孩子沒人看顧,被警察送去給付長根家了。
小混混指控的人是趙瀾,趙瀾供出他是受付元琳指使,兩口子一起進了拘留所。
由於趙瀾和付元琳是夫妻,丈夫指控妻子,付元琳很難洗脫嫌疑。
付元琳不想坐牢,她要求與付長根私下和解,付長根卻獅子大開口,要她一套房子和五萬塊錢。
付元琳隻能忍痛把自己的一半財產給了付長根,但她也提了一個要求,那就是要讓付長根繼續告趙瀾。
趙瀾陷害她,被她恨上了。
於是,付元琳出來後,趙瀾被告了。
付元琳也趁機起訴,與趙瀾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