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明笙這邊,安安穩穩,舒舒服服的戀愛,上班,躺平享受時,遙遠的北邊鄉下,江霆過的,卻沒有上一世,有原主在身邊,那麼舒服,那麼順遂。
上一世,因為有原主陪在身邊,江霆一下鄉,就用原主當借口,買了小院,和原主一起住了出來,沒有住在知青院。
江霆想做什麼,都比較方便,個人隱私,也很容易保護好。
比如去黑市做生意。
可這一次,因為明笙的到來,沒有陪著江霆一起下鄉。
江霆來到下鄉後,沒能第一天,就買小院,因為沒有人提議自己住。
他才下鄉,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和借口,不想做那個出頭鳥。
隻能先在知青院住下來。
他這一批下鄉過來的,一共五個人,三男兩女。
而知青院,原本就有十二個知青,七男五女。
總共四間大屋子,都是大通鋪,一間能睡八個人。
知青院的知青男女分開,一邊兩間屋,至於怎麼分,就男女自己商量。
女生這邊,七個人,分為三人住一間,四人住一間。
而男生這邊,十個人,正好一間睡五個。
江霆這次下鄉,家裡給了他不少錢,五千多塊。
所以吃的用的,都算是知情裡最好的。
就算他聰明的有意低調,可他長的好,跟大家住在一起,就算再怎麼注意,也還是被看出來,家境非常殷實。
江霆如上一世一樣,一開始就表現的爽朗大方,講義氣,會做人,跟大家處的關係不錯。
但當他自己去山裡做陷阱,抓了一些獵物去賣。
沒幾天,就被同屋的人發現了。
為了保密,他隻好拉這四人入夥。
大家一起乾,那就不存在,誰出賣誰。
要是出了事,誰都跑不了。
這就讓他賺的沒有上一世,那麼多了。
但日子過得也還不錯。
除了吃肉的時候,需要躲躲藏藏外。
可沒多久,就被村裡的姑娘們盯上了。
上一世,因為有原主在,江霆拿原主當擋箭牌。
對外說三句話,兩句都離不開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