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無奈把王瑛和李楊領出屋子,和他們說了這個小偷的事情。
原來這個小偷叫吳剛,爛賭成性,本來家裡挺富裕的,他爹死後,家產都被吳剛賭博給敗霍光了。
吳剛賭輸了就去偷,偷完了再去賭,連癱瘓在床的老媽都不管了。
之前鄰居看吳大媽可憐,還來幫忙伺候伺候,沒想到吳剛連鄰居的雞鴨都偷,打那之後,鄰居們也就都不管了。
派出所也抓過吳剛幾次,可是沒什麼大錯,家裡還有老人,關一段時間又放出來了,可是吳剛還是改不了,就連警察都沒辦法了。
聽警察這麼說,王瑛知道,她的錢是要不回來了,找不到吳剛,她也不能管癱瘓的吳大媽要吧。
可是,沒有這錢王誌的學費又該怎麼辦呢,王瑛又犯起了難。
李楊見王瑛皺緊的眉頭,拍了拍王瑛的肩膀說道:“你不用擔心,這十塊錢就算是我給吳大媽的,你的十塊錢我補給你。”
說完,李楊又從衣服兜裡掏出了十塊錢,放到王瑛手裡。
本想著拒絕,可是沒有這錢,弟弟的學費怎麼辦!王瑛隻好先收下了。
王瑛向李楊道謝,並承諾以後一定會還給他。
王瑛拿著手裡的十塊錢,心想這次可不能再丟了,王瑛拉著李楊,讓李楊陪她買了些東西,畢竟身邊有個男人,一般人是不敢近身的。
買完東西,和李楊告彆後,又搭著順子的車回村了。
張玉梅見王瑛出去了一天才回來,嘴裡又開始嘀咕上了。
轉頭又見王瑛手裡的東西,張玉梅的眼睛都放光了。
“死丫頭,你這是從哪弄來的?又是肉,又是衣服的,你是把自己賣了嗎?”
王瑛知道,無論自己做的再好,永遠都從張玉梅嘴裡聽不到好話。
見王瑛回來,王誌小跑著接了過去,見姐姐手裡拿著肉,王誌繞著院子跑了起來。
“姐姐回來了,姐姐回來嘍,可以吃肉嘍!”
王瑛看著興奮的弟弟,心裡的委屈都一掃而光了。
這時王為民也走了出來,王瑛告訴父親,自己一共賣了十塊錢,刨去給王誌留的學費,還有買得這些東西,還剩下三塊錢,王瑛把這三塊錢交給了王為民。
王為民拿著女兒豁出命掙來的錢,王為民心裡很不是滋味。
王為民將這三塊錢又塞進了王瑛手裡,說道:“瑛子,你自己掙得錢,你自己攢著吧,不用交給家裡,小誌的學費你都出了,還有這些東西,爹沒能耐,剩下的錢你就留著吧!”
“她留什麼,一個姑娘家要錢有什麼用,要不是她退婚,咱小誌也不會沒有學上。”
張玉梅說完就想上手搶錢,被王為民的一個眼神嚇了回去。
見王為民生氣了,張玉梅也不敢再說什麼,拎著肉走進屋子做飯去了。
王瑛記得,家裡好像好久沒有吃肉了,記得上次吃肉,還是過年的時候,去王瑛的老叔家去看望爺爺。
看著弟弟因為一塊肉開心的樣子,心裡的陰霾也一掃而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