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在慶功宴上我終於知道,知道這個社會原來那麼複雜,那個夜店行動原來真的就是一場劇本完整的“功利”電影……
一切都是商量好的,社會有時候需要一些可以提高公信力的活動來安撫日漸浮躁的底層生活。所以黑白之間就順理成章的達成了協議,隻不過,這場表演裡那些臨時工和群眾演員就成為了替罪羊和背鍋俠。
這個由誌佳就是替罪羊之一。
那時候的由誌佳還算個正常混社會的樣子,一頭黃發、鼻釘耳環一樣不落,但是無論打扮的多流氣也遮不住他孩子的模樣!沒錯,警察提審他的時候我知道他才17歲,隻是夜店裡的一個DJ,順便倒賣一些煙酒,關於**他是一點都不知道。
有幾個頂罪的家裡已經安排好了,唯獨他傻了吧唧的還以為就是交代一些****和賣假洋酒的事兒,被問起**的時候,整個人就傻了,在審訊室裡哭的死去活來,還尿了一地,因為他知道,涉毒很嚴重。
已經進來了,想出去就難了,上頭還放話就要搞幾個典型立立威,他就是典型的青年代表,不僅要嚴懲,還要媒體曝光露臉。
還記得他當時看著攝像機和我,對我投來那無助的眼神,我知道他是無辜的,頂多就是走私洋酒獲罪,而且他未滿十八歲,量刑不會很重,如果要加上涉嫌**再露臉宣傳,那他這個人以後就完蛋了。
那時候的我原本就厭惡貪腐,看不慣錯假冤事兒,於是果斷的關了攝像機叫停了錄製……我的上司知道後飛奔著跑來跟我對峙,警局分管的副局長都在,我們在裡麵吵的不可開交,但礙於我家裡有上麵的親戚關係,所以最終還是換了個打手背鍋,電視裡也隻給他安了一個**的罪名,拍了他的背麵,並且還打上馬賽克……
沒想到那時候不懂人情世故的我竟然成就了現在眼前的這個住在金鳳山莊8號的由誌佳……
“各位老板,大家都注意了,這位李總,是我曾經的救命恩人。”由誌佳這麼一說,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這當然也包括陸瑤瑤。
“我李哥,曾經也是東城的厲害角色,當時的他連警察局長都要讓他三分,幾句話就擺平了小弟我特彆為難的事情,小弟我也才有了現在這樣的榮華富貴……”這個由誌佳完全不提以前的糗事,就這麼概括一下,即把我對他的恩說了,又裝了一次大尾巴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