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發財,康萼華和來福找喪屍花了不少時間,等他們挖夠晶核時,已經將近傍晚了。
他們順路還在一個辦公室裡找到了一個零食櫃,裡麵還剩下不少零食和飲料,康萼華整理了一下東西,將可樂、麵包、巧克力、餅乾等放進背包後,背包幾乎背塞滿了,再放一些包裝不太誇張的零食進去,就再也塞不下了,隻能舍棄掉幾包占地方、包裝誇張、分量又不多的大薯片。
回去的路上來福不得不自己下地走,它邁著優雅的貓步,小爪子儘可能的挑些乾淨的地方走,還時不時回頭看康萼華,見他落下太遠,還停下來等他。
雖然它沒說話,但康萼華看出來他似乎被一隻貓嫌棄了。
他堂堂黑客天才,居然被一隻貓嫌棄。
憤怒使他加快腳步,但憤怒持續不到一分鐘。
殊不知,就在康萼華努力追趕來福的腳步時,身後也有兩個小尾巴在跟著他。
看著一人一貓上了樓,跟蹤了一路的兩個小混混也趕緊回大本營。
小混混來到銀行走進辦公區內。
辦公室的電腦、文件都被扔到角落,幾張辦公桌被拚到一起,幾個人圍坐在一起吃飯,桌麵上還有一些用過的一次性碗筷。
兩個混混進門就拿起桌上的一個饅頭開始啃。
一個坐在桌邊、白白淨淨、戴著眼鏡的男人見兩人進來,問到:“你們兩個今天怎麼這麼晚?”
其中一個小混混邊吃邊說:“哥哥們,你們絕對想不到我們看到了什麼!太震驚了!”
小混混咽下饅頭,接著說道:“貓居然也會殺喪屍!你敢信?”
“吹過了啊。”一個正在剔牙的混混聽到這話笑著說。
“真的,不行你問小義。”
小義是和他一起的另一個混混,聽到這話,正在吃菜的他邊吃邊:“嗯嗯嗯……真的,那隻貓,咻一下就跑了過去,咻一下就抓斷了喪屍脖子,它身上連血都沒沾上……”
“對對對,那隻貓真的好厲害,幾下子就滅了一群喪屍!”
坐在正中間、脖子帶著金項鏈的男人聽到這話,眼睛看向戴著眼鏡的男人,似乎在詢問他是否可信。
戴眼鏡和他眼神對視上,一臉凝重的問兩個小混混:“真的?”
“當然是真的,騙你們乾嘛?”小混混說道。
“明天咱們一起去看看就知道了。我們都跟到它家了。”小義接著說。
“你們跟著一隻貓回家了?”戴眼鏡的男人疑惑的問。
“啊?不是,還有一個人。那個人和貓是一起的。”
“那個人實力怎麼樣?”
“看起來很弱,他都沒出手,就跟著貓屁股後麵,拿著個小刀在那裡搗鼓喪屍腦袋,也不知道搗鼓啥。”小義說道。
小混混舉手:“我看到了,我看到他從喪屍腦袋裡拿了一塊東西出來,沒看清楚是啥,一會兒藍色一會兒綠色的。”
在場眾人,除了這兩個沒心沒肺的小混混,臉色都有些凝重。
安靜了一會兒,戴著金項鏈的男人說話了:“生,你去找幾個喪屍頭顱回來看看。”
剔牙混混應是,叼著牙線拽拽的走到大廳,招呼著幾個吃飽喝足的混混一起出去了。
不到一個小時,五個混混就一人拎著兩個喪屍腦袋回來了。
這些喪屍裡,有兩個是剛殺的,還滴著血,其他八個都是撿漏路邊的喪屍屍體。
也不用吩咐,剔牙混混將腦袋放在大廳,讓人去請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