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酒店,方漠一路小跑去辦手續,程稚就跟著程耀坐在大廳裡等著。
這個世界比程稚想象的還要奇妙一點。
酒店環境和前台服務人員,遵循著世界觀背景,出口就是一長串德語。可一旦他們來跟程稚講話,程稚耳邊聽見的都是帶翻譯的,或者直接翻譯完的聲音。
……隱約記得遊戲裡也是這樣的效果呢。
程稚靠在酒店大廳的沙發上才終於緩過神來,趁著方漠辦手續的時間,快速跟程耀解釋了自己是來參加比賽的事情,還把賽程表點開給程耀看了。
程耀看了眼,距離決賽還有兩三天,程稚這幾天也沒彆的事情做。
他們樂隊表演還有一周,現在隻是先來這裡倒倒時差,現場再排練,防止有人水土不服出什麼事情。
程耀的這場表演也是有比賽性質的,隊裡有幾個小年輕就等著這次表演賽給自己鍍層金,他作為隊長,從一個月之前就開始帶著大家沒日沒夜地練習。
前段時間遇上程稚,也沒能陪在她身邊,就是因為樂隊裡兩個小年輕鬨矛盾打架把手砸傷了,他去調解好矛盾,臨時找了方漠來頂上,又堅持加訓了一周,才把局麵穩定下來。
當時是覺得有秦晝看著程稚,她不會亂跑。
沒想到在登機時看見她,他鼻子都要氣歪了。
幸好她不是又打算溜到沒人能找到她的地方去,而是真的有正事要做。
程耀算了下日期,看向程稚道:“這兩天你彆一個人亂跑,無聊就告訴我,我帶你出去逛街。”
程稚笑著應道:“好哦。”
她買了提前好幾天的機票,可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來歐洲逛街。
在網上查這次繪畫比賽的時候,程稚就注意到最近這個國家也會有一場大型音樂會,出席的樂團名字非常眼熟。
她去搜了一下,果然在樂團成員裡看見了程家父母的名字。
順著音樂會的線索繼續搜索下去,也看到了這次程耀要參加的表演賽,剛巧就看見了他的樂隊。
這次機會真的很好。
在國外沒有彆的角色摻和,又是父母都在的時候,程耀再怎麼想叛逆都得給爸媽點麵子。
最好能體驗一下和父母在一起,一家四口和樂融融的感覺,讓程耀感受親情的溫暖,忘掉某些不該有的想法。
方漠辦完手續從前台回來:“程哥,行李有人帶上去了,我們走吧。”
程耀站起來,非常自然地朝著程稚伸出手,在程稚反應過來之前,強硬地拉住她的手腕。
程稚努力忍住不笑出來。
這位哥哥看似很勇,也確實很變態,但他的人設裡還有“十分純情”這一條呢——大多數時候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
看上去最喜歡靠過來貼很近,不是摟腰就是在貼在耳邊說話,不然就壓著人親親額頭親親臉……
實際上親人不敢親嘴,拉人都不太好意思主動拉手。
真正戀人之間才會的動作從來都不敢主動做。
甚至他自己都沒意識到這一點,平常囂張得很,大約有在腦補自己是強取豪奪文的男主了吧。
程稚被他拉著手腕送到房間門口,這純情的變態果然沒跟進來。他鬆開程稚的手腕道:“你先去休息吧,晚點帶你出去玩。”
他們來時是上午九點半的航班,到這裡已經是國內的晚上六七點鐘了。程稚在飛機上一直在睡覺,隻有中午起來吃過一餐。
當地時間比國內的時間晚七個小時,現在正是中午的飯點呢。
“現在就去吧?”程稚乖巧地看著他,“我肚子餓了……”
程耀伸手揉揉她的腦袋,笑著問了句:“想吃什麼?”
“都行。”程稚想了想自己之前搜過的資料,“這裡的烤排骨好像挺有名的。還有炸牛排和香腸……”
程耀笑得越發寵溺,自然地答應下來:“好。”
坐了差不多九個小時的飛機,多少有點不太舒服。程稚回屋簡單衝了個澡,換身衣服才出來。
程耀比她動作還要更快,已經收拾好了在門口等她。
程稚戴上自己的帽子和口罩,主動朝著程耀伸出手:“我不會跟陌生人說話哦,你要幫我。”
程耀太享受這種被她依賴的感覺了,高興得恨不得抱住她親兩口。
他拉著程稚的手腕走出去,知道程稚餓,就帶她去了最近的一家有烤排骨的店。
烤排骨是當地的特色菜,也被譽為“最適合國人口味的西餐”,整扇的豬肋排被烤的肉香四溢,放在木質托盤上端過來,烤得微焦的表麵泛著油亮的光,表皮看上去就十分酥脆。
炸牛排和當地特色香腸就暫時吃不到了,程耀答應明天逛街再帶程稚去吃這些東西。
因為店很近,來回都不用坐車,對程稚來說真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
吃完飯才是當地時間的兩點左右,程稚拉著哥哥的手從店裡出來,午後的陽光溫暖又舒適,他們慢悠悠地走著,都有些困了。
這時候恰好路過一家賣娃娃的店。
門店很大,店門口坐了從小到大的一整排灰色小兔子,最大的那隻坐在那兒都比程耀還高。
程稚看得入迷,程耀便問她:“想要嗎?”
她思考片刻,小聲說:“我想要那個三號。”
最小的實在是太小了,三號的大小像一隻成年貓咪,剛剛好抱在手裡。
程耀帶她進去跟店員一番交談,買了三號大小的兔子。結賬時程稚發現這裡竟然也能用支付寶,便拿出了自己的手機:“讓我自己買吧。”
程耀便笑著由她去了。
程稚付完錢才發現這隻小兔子竟然扣了她五百塊錢,頓時心痛不已。
“喝點咖啡?”程耀拎著包裝好兔子問程稚,“今天下午得熬夜。”
程稚:“……是哦。”
現在國內已經十點了,她雖然在飛機上睡了一覺,但體內的生物鐘總覺得怪彆扭的,就像在通宵以後睡了一個上午,下午兩三點剛起床那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