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鹽的價值(2 / 2)

蟻的世界 德魯伊爵士 3273 字 5個月前

封建社會的鹽專賣製度,是由統治階級獨占食鹽生產和銷售渠道的一整套製度,其成為了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財政收入工具,為其封建統治掠取民眾財富,賺取巨額利潤,增加財政收入。

封建社會中那些具有理財意識的士大夫們對此有一個形象的描述,“利出一孔”,它的形象之處就在於隻看到利益,卻不去看這利益是如何產生的。

比如管仲就專門為齊桓公算了一筆賬:“十口人十人吃鹽,百口人百人吃鹽。一個成年男子一月吃鹽五升半,女人三升半,小孩二升半。一釜鹽是一百升,每升鹽價提高半錢,一釜可收入五十錢;每升加一錢,一釜可收入百錢。每升加二錢,一釜可收入二百錢。十釜為一鐘。按一千鐘算,就是二百萬錢。一個萬乘的大國,如果每天從鹽價中收入二百萬,十日就是二千萬,一月可得六千萬錢。相比之下,一個萬乘的大國,可征稅的人口不過一百萬人,每人每月征稅三十錢,總共也不過三千萬。你看,我們不用向大人小孩直接征稅,就有了兩倍的稅收。但如果公開說:我就要對全國大人小孩直接征稅了,那就一定會民怨鼎沸。現在采取食鹽財政之策,哪怕獲得百倍的稅利,也沒有人逃得過。”

統治階級就此巧妙地借用了鹽所具有的商品外觀形式,掩蓋其掠取民眾財富的實質。

而直接負責經營鹽的銷售的古代鹽商一般都具壟斷特權,所以鹽商十有八九都發了大財。

中國第一個鹽商是春秋時魯人猗頓,舊有“陶朱、猗頓之富”之說。陶朱就是範蠡,相傳範蠡助越王勾踐滅吳後,因為認為越王為人不可共安樂,因此棄官到山東定陶縣稱“陶朱公”,經商致富,“十九年中三致千金,子孫經營繁息,遂至巨萬。”猗頓則到春秋時的郇國,郇國漢屬河東郡,今屬山西,有池鹽。猗頓在郇國經營河東鹽十年,亦成為豪富。

明清兩代,江南揚州一帶的鹽商之奢靡達到頂峰。據《清稗類鈔》記:“有欲以萬金一時費去者,使門下客以金儘買金箔,載至鎮江金山寺塔上,向風揚之,頃刻而散,沿緣草樹間,不可複收。

人類世界,鹽的曆史,就是一部統治階級不斷借此強化對民眾控製和隱形掠奪的曆史。

了解這段曆史的主角,自然也清楚看似微小的鹽背後,具有多麼龐大的利益。

正因為如此,主角現在已經有了自立之心,當然不能放任鹽這麼一個重要資源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而被彆人掐住喉嚨。

比如在日本戰國時,深處內陸、領地內沒有鹽礦的武田家與海邊的北條家交惡,北條家聯合今川家對武田家實行斷鹽封鎖,一度搞到武田家一籌莫展,領地內一片蕭條,不得不從另一個敵人上杉家那裡高價買鹽,平白損耗大量國力。

由此可見,鹽也隨時可以轉化為限製封鎖敵方的利器,尤其是在對方沒有掌握鹽礦時。

麵對如此巨大的政治、軍事、社會和經濟利益,主角由此下定決心,一定要把鹽礦掌握在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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