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甘心(2 / 2)

張大壯邊上也插了一嘴。

昨晚上老伴已經把女兒和外孫女掏走女婿私房錢的事告訴他了,他也覺得很是解氣。他今天從村裡一路走來鎮上時就在暗暗琢磨著,反正那錢也算是意外之財,與其白放著不如叫女兒買輛自行車代步,錢去人輕鬆。

更重要的是以後如果萬一有點什麼事,比如孩子半夜頭疼腦熱的有輛自行車母女兩個有個代步的工具,就算自己一家不在那附近住女兒也不會那麼慌亂。

嗯,到時候等車子回來他得再給她的車把頭上固定一個木頭的支架既可以放手電筒,也能固定放個煤油燈的那種。那樣萬一女兒需要騎夜路至少安全,人也不會太害怕--

張大壯一下子想的有點遠了。

“你爸說的沒錯,自行車確實很應該買。反正如今買自行車也容易,不象早些年買那些還要專門的自行車票。就這麼定了,到時候叫你大哥陪著你去市裡買。”

溫秀對張大壯的話是讚同的。

她一時還沒想那麼多,她想的卻是到時候叫顧家人拿錢出來買自行車就算是補償女兒這些年在顧家受的委屈。早年她嫁女兒的時候想著自己雖然有三個兒子但是女兒就一個,也就沒有收顧家人太多的彩禮。不僅彩禮沒多收,到女兒出嫁時除了彩禮錢全部讓她帶走,自己老兩口還貼補了不少錢作為女兒的嫁妝給她帶回了夫家,想著這樣女兒的夫家人也能把她看得重一些。

結果想不到女兒的夫家不僅沒有高看她一眼,反而因此有些覺得他們是倒貼。女兒的嫁妝太厚,陳素香更甚至生出貪念來,幾次明裡暗裡的都試圖讓女兒主動把錢拿出來裝她兜裡。

看著自家女兒油鹽不進,她還恨上了。

雖然最後她還是達成了目的,硬是把梨花村的兩處破房子“賣”給女兒把她那筆嫁妝錢給拿走了。但是她仍然忘不了女兒當初的“不識好歹”,所以這些年欺負起人來一點也不手軟。

溫秀狠狠的想:死要錢是吧,那自己就叫她破破財,叫她下半輩子想起來就心肝肺都疼。

“叫上大哥一起去就不用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大哥最近遇上空閒都要去大嫂的娘家幫忙呢,張敏珍沒那麼不識相:“我自己去還可以帶著暖暖去一趟市裡,順便帶暖暖見識見識。說起來她長這麼大還沒去過市裡呢,正好,到時候買了自行車我直接載著她回來不是很好?”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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