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宋巧的原話。
秦宛晴聽到後很是不滿,立馬就在心裡替陸晨解釋。
他不是不行!
他是尊重我!
當然了,這種話小秦同誌隻敢在心裡喊一喊,肯定是不好意思說出來的。
而宋巧也沒有深究陸晨究竟行不行的問題,在確定好閨蜜並沒有失身後就放晴寶走了。
不過最後卻警告了一句——
“男人得到後就不會珍惜了!所以你絕不能讓他輕易得手!”
很難說戀愛經曆並不比晴寶豐富多少的宋巧是如何懂得這般“深刻”的道理的。
總之,這句話如果被陸晨聽到,估計隻會冷笑一聲,然後直接將她戳穿——
看了幾本青春傷痛文學的單身宅女少特麼裝情感導師。
但秦宛晴卻聽得一愣一愣的,甚至還覺得有些道理。
幸好跟那些會把“導師”的話奉為圭臬的覺醒女性不同,晴寶是個很有主意的人,也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
所以隻是想了一下,她就發現了這句話是不對的。
最起碼也是以偏概全的。
因為她自己就能舉出很多反例。
小時候彆的小朋友都有漂亮的書包,自己也想要,求了媽媽很久,媽媽終於給自己買了一隻百變小櫻的書包。
可有了漂亮書包之後自己並沒有不珍惜它!
還有自己現在用的電子畫板!
大一的時候特彆想買,是攢了好幾個月的生活費才買到的!
雖然隻是二手的,但自己也有很珍惜!到現在還在用呢!
因此如果非要說“得到後就不會珍惜”的話,那也一定是因為這件東西其實並不是你真正想要的!
感情也是一樣!
沒錯!
就是這樣的!
回頭看了一眼宋巧的臥室門,秦宛晴一臉得意,差點就要回去跟前者分享自己的心得體會了。
但就在下一秒,她卻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等一下......
所以,自己究竟是不是陸晨真的喜歡的那個女生呢......
......
......
“嗯嗯嗯,我知道了。”
“
我真有事兒......不是混黑社會!!”
“啥事兒你就不用管了,你倆要是願意來就來,我給你們買機票。”
“但事先說好啊,我不一定有多少時間陪你們。”
“不來拉倒......對了,我最近談了個女朋友。”
“不是要漲生活費,就是單純的告訴你們一聲!”
“咳,我沒吼......”
大約九點鐘,陸晨一邊打著電話一邊走出公寓,一副悻悻然的樣子。
能讓他如此吃癟的,就隻有陸母張慶梅了。
大學四年,陸晨一直保持著每三天跟家裡通一次電話,通話時長由是否缺錢決定。
正常情況下,每月一號都是他最開心也是最痛苦的日子。
開心是因為會收到這個月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