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兩個人都沉默了一會兒,之後戰司宸才又開口:“你早就打算好了,你當警察就是想為了保住他,如果哪天你暴露了,你就替他頂罪,所以你才會故意留下那個賬戶。
你平常生活節儉,為人低調,如果不出事,沒有人會調查你的財務狀況,一旦有人查,那就是你暴露了,那個賬戶就是你的罪證。”
“是,還有那個紋身。”容徹解釋道,“其實那並不是那個組織的什麼標誌,最開始好像是有人要跟我乾爹表忠心,就在身上紋了那個虎頭紋身,後來好多人就紛紛效仿。
但那些不明真相的人都會覺得那是一種標誌,至少喬世雄是那樣認為的,於是我就將計就計,自己在身上畫了那個紋身,其實我身上並沒有什麼紋身,我乾爹身上也沒有。”
“那個紋身你也是故意露給喬世雄看的,如果你沒有暴露,你就反咬喬世雄一口,反正他口說無憑,如果你暴露了,這個也可以是你的罪證。”
聽後容徹長長的吐了口氣,說道:“對,因為決定當警察弊大於利,當了警察,我周圍就會有一幫警察,他們個個那麼敏銳,我每天都要如履薄冰。
我就想如果我暴露了,我給他頂罪去死是對我的一種解脫,也可以用我的死讓他不要再繼續了。
還有,赫司令那種身份的人,竟然會為了我號小人物親自跑來南城,他在跟我聊的時候,還誇我說我
這些年臥底警察做得很不錯,轉正之後要繼續加油。
這好像是對我良心的審判,我以為我真正做了警察,我就能一門心思的往上爬,但事實並沒有,當我真正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太累了,真的每天都過得好心累。
我受過那麼多年教育,讀過那麼多書,我當然知道我在做一件很錯的事,穿上這身警服應該是要伸張正義,但我卻是為了保護一個罪犯才穿上的。
那是我破一百樁案子,抓一千個,一萬個凶手都抵不過的罪過,所以一直以來我一直的努力拚命都是真的,就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但沒有用。
每天身體裡都有兩個人在打架,但永遠分不出勝負,我家裡放那麼多健身器材,並不是因為我多愛健身,就是想讓自己身體累一點,因為回到家之後,整夜整夜睡不著覺,真的很痛苦。
對於戰老夫人的案子,是我主動要過來的,我當然知道戰太太是被冤枉的,我是想儘快結案,那天去找戰太太也是想給你們點壓力,可以都推動這個案子完結。
然後戰太太突然身體不舒服,我就送她去了醫院,然後就遇到了可媛。”
說到這裡他終於笑了,然後緩緩說道:“她撞到我的時候,那種感覺很奇妙,她是跟著你來的,我猜到她就是赫司令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