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修養,就是小半個月。
慢慢的,顧知非知道了當初自己怎麼躲過一劫:
修士們瓜分豔玨院子裡屍體身上的法寶,把她也當成屍體丟了出來,被黃老伯等人撿到。
因為他們隻是尋常百姓,沒接觸過豔玨,不知道她長什麼樣子。況且,顧知非被丟出來的時候,身上的衣服沾滿了泥,臉上全是傷口,根本辨認不出容貌,認不出也很正常。
顧知非忍著臉上結痂傷口的癢,提著水桶走向黃老伯的家。
這段時間,她都住在黃老伯家裡。
他的家庭很簡單,隻有他和他老伴——一個饞肉的老婦。
黃老伯是個打獵的好手,他老伴是個剝皮的好手。她能將一隻兔子完整剝下來,不碰破一點皮。而一張好的獸皮,能賣將近半吊錢。對於獵戶來說,是相當不錯的收入。
住在黃老伯家裡的這些天,就是顧知非幫忙賣獸皮。她能比黃老伯賣得貴十幾個銅板。靈琅村的村民知道了她有這本事,都托她去鎮上賣獸皮,每賣出一張,就多給她兩個銅板。
所以這些天,顧知非攢了不少銅板的同時,也和村裡的人混熟了。
“醜娘,我那裡還有張麂子皮,你明兒去鎮上幫我賣了唄?”
醜娘,是村裡人對顧知非的稱呼。她臉上大大小小的傷口開始結痂脫皮,露出粉紅色的肉,確實很醜。
說話的是李嫂,是將她撿來的李老伯的妻子,有個兒子在鎮上當學徒,還有個咯血病的兒子。
“好嘞。”顧知非笑著回她,“這次也要去抓些藥來?”
“抓,要抓的。”
李嫂原本可以讓自己在鎮子上的大兒子去賣貨。但大兒子不同意她浪費錢在小兒子頭上。不吃藥,要死,吃藥也要死,與其浪費這個錢吃藥,還不如攢著給他娶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