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龍之號角,光明使者一樣,丹妮看過《權遊》,卻對它們一點兒印象也沒有。
冬之號角又叫“喬曼的號角”,在神話傳說中,塞外之王喬曼曾吹響冬之號角,喚醒了地底的巨人,與北境之王布蘭登·史塔克合力平息第二次長夜之亂。
嗯,長夜已經出現過兩次。
第一次發生在八千年前,亞梭爾亞亥殺妻祭劍,用英雄之紅劍終結了長夜。
第二次也發生在八千年前,或者,七千九百年前?
唔,在亞梭爾亞亥死後百年,異鬼再次出現,長夜第二次降臨人間。
——即便伊蒙學士從守夜人藏書室找到第二次長夜的記錄,丹妮也對此表示懷疑。實在是,兩次長夜間隔太短,兒戲似的。
更扯的是,在守夜人古老的曆史書籍中,第二位夜王是一位史塔克,守夜人的第13任總司令。
他娶了一個肌膚仿佛月亮般蒼白,眼睛猶如藍色的星,皮膚像冰一樣寒冷的女人。
呃,娶了一個異鬼,八成是個女異鬼。
那位史塔克堪稱《冰與火之歌》最牛掰的男人,許仙、寧采臣與他相比都該自慚形穢,曰蛇、曰鬼算啥,人家曰異鬼!
異鬼之冰寒,能通過碰觸把精鋼劍凍成碎片,而那位史塔克的寶劍依舊保存完好。
總之,第二位夜王實力很...強,塞外之王喬曼與北境之王合力才平息這場動亂。
唔,與第一次波及整個世界的長夜相比,第二任夜王弱掉渣。可與普通的守夜人總司令叛亂相比,他又強的過分。
好吧,扯遠了。
據說,喬曼的號角除了能召喚巨人,還可以使絕境長城倒塌。
丹妮不信,守夜人、史坦尼斯都不信。
但曼斯雷德信了,野人信了。
他們在霜雪之牙瘋狂盜墓,希望從找到喬曼的墳墓,然後拿到陪葬的號角。
曼斯還真找到一隻號角,比龍之號角更大,彎曲的線條接近兩米五,似乎是野牛角打造——那該多大的野牛啊?!
能把手肘伸入喇叭口,表麵鑲嵌鏽蝕的黃金符文——先民使用的魔法符文。
號角成了史坦尼斯的戰利品,當日從城門洞抬進來時,丹妮親眼見過。
她還沒來得及生出借來研究一下的想法,紅袍女便一把火將其燒成一坨扭曲的黃金,與黑灰。
梅麗珊卓說它並不是冬之號角,但沾有異神的氣息,必須淨化。
那時丹妮還沒掌握殘缺的綠先知冥想法,並沒覺得多可惜。
&nbp,暴殄天物!
“那是假的,我沒找到喬曼的墓穴,號角是一位巨人王的陪葬品。”曼斯道。
“有什麼功能?”丹妮好奇道。
“不知道,連巨人都吹不動,太大了。”
“不是大,吹響號角需要某些條件......七層地獄啊!”丹妮突然大叫一聲,瞪著曼斯問:“你找到很多墳墓,甚至有巨人的屍骸?”
“怎麼了?”曼斯疑惑。
“你問我怎麼了?該死,自由民流行墓葬,幾千年下來該積累多少墳墓,多少屍骨?!”丹妮麵色難看道。
“呃,異鬼應該不會掘地三尺,尋找屍體吧?”曼斯惴惴不安道。
“你覺得異鬼是笨蛋?”丹妮乜斜了他一眼,反問。
“陛下,維斯特洛也流行墓葬,而且貴族家的棺材很少埋進土裡,多數堆放在家族墓穴中。聖貝勒大聖堂下停放了成百上千具國王、總主教和大貴族的遺體。”巴利斯坦惶急道。
丹妮長舒一口氣,歎道:“幸虧我們坦格利安一直有火葬的傳統,真有異鬼悄悄潛入長城以南,也不會發生與老祖宗廝殺的慘劇。”
巴利斯坦臉都綠了。
他堂侄、堂弟、爸爸、爺爺正一家人整整齊齊擺在豐收廳墓窖中呢!
“咦,我的烏鴉呢?”丹妮提著包,問白騎士。
“什麼烏鴉?”巴利斯坦茫然。
“那天傍晚我從後冠鎮蘋果林帶回來的烏鴉,有鴨子那麼大的紅眼大黑鴉。”丹妮比劃著說。
“喔,那隻烏鴉呀,”老騎士想了起來,搖頭道,“我不知道,那隻死烏鴉有什麼用?”
“那不是一般的烏鴉,體內含有很強的魔力。拿去與超凡者做交易,肯定比侏儒的命根子更受歡迎。”
“呃......”巴利斯坦嘴角抽搐。
邊上,充當曼斯監護警察的葛蘭支吾道:“烏鴉,似乎被山姆吃了。”
“什麼?”丹妮大驚。
葛蘭尷尬道:“您說在後冠鎮打獵捕獲了一隻烏鴉......我們都以為它是您的獵物,就將它送到廚房。‘三指’哈布用它就做了一道菜,蘑菇燉烏鴉。
可昨晚您都沒吃晚飯,火葬野人之後,直接就帶敢死隊去了鬼影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