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我的靈魂和神性怎麼就這點?剩下的都哪裡去了?”
七神信仰空間,龍女王氣急敗壞,對著被鎖鏈捆著一團的小太陽大聲咆哮。
“吃到嘴裡的肉當然要咽下肚子,難道要一直放在嘴裡嚼?”光之王譏嘲道。
丹妮一共損失了三成靈魂、神性與神力,然而把劍魂惡靈焚燒殆儘,才收回一成。
也即是說,就因為手持紅劍大概兩分鐘,她永久性失去了兩成靈魂,兩成神性,兩成神力。
永久性丟失,隻憑短時間內打坐修煉完全補不回來。
這讓丹妮如何不暴怒,不發狂?
“看來委員長大人的話是對的,攘外必先安內。”丹妮用看死人的目光看著光之王。
“委員長,誰呀?”光之王疑惑道。
不等丹妮回答,祂也憤怒起來,“隻有光明使者能殺死異鬼王,你卻毀了它?!”
“我隻恨沒在第一次遇到它時就毀掉它。”丹妮冷冷道。
“長夜是暫時的,等世界完成墜落,就能開啟新的紀元。但異鬼王不死,等它殺光所有活人,世界就會陷入一個平衡的、永恒的黑暗與寒冷的死亡深淵。”
“你的懦弱與膽怯毀了整個人類紀元,毀了整個光明的世界!你是人類的罪人,是世界的罪人。”
光之王聲音洪亮,充滿浩大神聖的氣息,宛若神王的審判。
“非常好,就這麼辦。”丹妮笑了起來。
“你瘋了。”光之王驚疑不定。
“咳咳,邪神拉赫洛因為懦弱與膽怯,差點毀滅整個人類紀元與光明的世界。
祂是人類的罪人,是世界的罪人,是真神中的敗類,是超凡界最大的恥辱。”
看著呆若木雞的光之王,丹妮冷笑道:“以上,就是若乾年後,史書上對已故邪神拉赫洛的評價。”
“你沒瘋,卻也快了,現在隻能通過意-淫來自我滿足。”光之王譏諷道。
“看看這個,你應該知道它是什麼吧?”丹妮手一翻,拿出一團碗口大的金黃色“果凍”。
感受到果凍內傳來的淡淡光之法則波動,光之王失聲叫了起來,“怎麼可能,這是光之女的天命,你...你哪裡弄來的?”
“光之女的天命?”丹妮一驚。
天命,上天賜予的使命,而使命也不是誰都能完成的,賜予使命也等於賜予完成使命的天賦或能力。
所以,類似“救世主的天命”、“光之女的天命”,就是宇宙意誌賜予的某項天賦或能力。
當然,天命很複雜,包括卻不限於天賦與神性,它還涉及某些“上天賦予的職權”。
謝靈運曾說: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獨得八鬥,我得一鬥,自古及今共分一鬥。
從字麵意思上理解,古往今來的“文學才華”總數是一定的,謝靈運占了一成,曹植分去八成,剩下王羲之、李白、杜甫等南宋以前的文人瓜分僅剩的一成。
好家夥,那姓謝的真不要臉,這牛皮都吹破天了。
隻就事說事,“文學才華”也可以算天命。如果有人聚齊全部的“一石之才”,他增加的不僅是“才華”,更重要的是,他壟斷了天道賦予的“為世界帶來璀璨文化藝術”的責任。
沒天命,想為世界“做貢獻”都辦不到。
丹妮焚燒劍魂惡靈,當然不僅回收屬於她自己的那一成神魂,惡靈的靈質也不少。
那片奇怪靈質凝固成一團金黃“果凍”,一下子讓丹妮回想起當日救瓊恩時的場景。
拉赫洛神魂被焚燒後留下的神性、靈質、法則混合成團,氣息波動與黃金“果凍”不同,但類似。
故而丹妮猜出它是與光有關的天命,但她以為那是光之王留在劍魂惡靈體內的一部分靈魂本質,卻不想竟莫名其妙地牽扯到光之女?
“光明使者中的劍魂是誰?就是那個意誌扭曲、隻剩貪婪本性的惡靈。”丹妮問。
光之王的精神力急速波動,顯示出祂內心的極度不平靜,“她的天命竟還沒消失殆儘......”
“她?“丹妮麵色一變,“妮莎·妮莎?為何妮莎·妮莎有光之女的天命?”
光明使者中封印有一道惡靈,她第一次激活它時就發現了。
傳說中,亞梭爾亞亥讓妻子妮莎·妮莎敞開胸膛,把剛從火爐上取下來的、冒煙的鐵劍插-進了她嘭嘭跳動的心臟。那把劍立即吸收了她的全部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最終成了光明使者。
也因此,關於惡靈的身份,丹妮第一個便想到妮莎妮莎。
“她曾是妮莎·妮莎,但之後八千年,她換成了亞梭爾亞亥......“
光之王語氣溫和了很多,似乎還因為某些目的,變得非常好說話,把劍魂的演變過程完整解釋了一遍。
“妮莎妮莎的靈魂與力量是激活紅劍能源,但無根之水一定會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