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生於建隆三年夏,由皇帝劉文濟代表的中央與大小宗王於崇元殿簽訂的新宗藩條製約法,其中有幾條核心內容,比起以往是突破性的。
比如,帝國中央朝廷放棄對封國各項內政的乾涉,僅保留在外交、軍事、宗法上的話語權,同時朝廷也將進一步撤還南洋駐軍(除海軍以外,規模已經不足三千,南洋諸國在國家安全上已基本自理)。
比如,中樞將徹底停止對諸國無償性的援助支持(這一點實則在過去始終延續保持著,隻是規模、頻次大大壓縮了,這些在插手各國事務、“指導”各國事務的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取而代之,是各國當依宗法,每年向中央朝貢,朝廷再視情況予以回饋。
這當然隻是一種形式上的改變,但有的時候,形式主義也恰恰反應出秩序與真實。藩屬,藩屬,自然該回到它本來的麵貌上去。
比如,向各國擴大開放通商口岸,準許各國商人到除兩京之外帝國水陸可及的城市進行貿易,準許各國官方在兩京設立商館,降低商品進出關稅,針對封國商船取消報關稅,當然相應的,各國也允許漢地商人前往自由經商(這一點在事實上一直是如此的,畢竟各國的商業以及與帝國關係,很多情況都是靠著漢地商人的往來在發展的)。
彆看大漢對外貿易開展地如火如荼的,但在過去那套貿易規則中,是存在嚴重的貿易歧視的,隻針對其他文明國家,也針對諸封國下屬的普通商人。
長期以來,真正能在帝國——封國之間暢通無阻地經商的,要麼是各國官方,要麼是在兩方之間都具備足夠影響力的權貴。其他階層、身份的人不是不可以,隻不過要接受一定的限製與剝削,包括經商地點、經商範圍以及稅收。
在大漢的海關管理製度中就有一項規定,凡外來商貨船,首先依船料大小繳納一定的“報關稅”之後,才能入口岸、商港貿易,其後還有駐泊、商品、交易以及其他經營性稅收......
對內外大小海商來說,市舶司時代,朝廷是一隻吸血鬼,海關改製之後,依舊是,隻不過,吸血力度相對減輕些罷了。過去二十多年,那些西方商船為什麼的越來越多選擇在南洋進行貿易,除了宗教文明衝突之外,也跟帝國本土複雜的經商環境有關。
而經過此次大會,朝廷是極大放寬了對外貿經商上的限製,條條框框都合理了一些,而這些,卻是南洋諸國最根本的需求。
這也是由各國所處地理環境決定的,幾十年的海上貿易發展下來,對於南洋封國,尤其是那些島國來說,似乎已經覺醒了一股社會意識:無商業,不交易,毋寧死!
同時,對於當地的土著勢力來說,漢人終究是外來者,是以寡淩眾的入侵者,他們也必須保持並加強與帝國本土的聯係往來,這是涉及到生存根本的問題。
朝廷在這方麵變得大方與通情達理,解除諸多限製,自然受到南洋諸國的歡迎與擁護,基於此,在其他方麵進行相應的妥協,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而相比於南洋諸國,一些商業利益就能收買,北方的陸權封國就不那麼容易擺平了,南北封國之間在國家利益的訴求上,有本質的不同。
僅僅一套讓利的陸上貿易新規,並不足以滿足北方封國,他們還是更適應朝廷的扶持,或者說更習慣於從帝國身上吸血,至於劉文濟朝廷提出了這一套辦法,在某些封王眼中,那是他們應得的。
因此,在針對北方封國的時候,劉文濟的態度與手段也進行了相應調整,一味的妥協、收買是不行的,強硬的態度也是必要的。
當下前中央的權威,朝廷的實力,也不是諸國可以抗衡的,即便有些國家的翅膀,看起來也硬了。但是,帝國或許沒那麼容易成事,但壞其事可是輕而易舉,中樞畢竟掌握著大義與法理,這些影響都不是由帝國孵化出的大小封國們能夠輕易擺脫的。
當然了,如果是劉文濟的皇叔們還在位,他還需更謹慎小心些,步子不敢邁大,但是老一輩的皇叔宗王們畢竟已是過去時,麵對同輩之時,即便是安東王劉文淵,也無法對劉文濟形成震懾。
至於安西、康居二王,都繼位不久,都麵臨著初承王冠的各項挑戰,尤其是安西王劉文澤,外有伽色尼王朝的侵襲,內有“二侯”挑戰,是最需要朝廷支持的時候,哪敢真的和朝廷對著乾。
而北廷王劉文共,作為封國實際的開創者,其見識眼光都不差,並且在其為北廷製定的國家發展戰略中,與維係帝國關係,加強宗藩往來,是其核心內容。
對其而言,細水長流才是大道,而劉文濟所做宗藩關係改革,正是一條健康、長久的康莊大道,比起無儘的扯皮與矛盾,賬目清晰的日子,過起來才舒服從容。
同時,朝廷還掌握著中亞三國另外一項軟肋,他們亟需的漢地人口,漢民人口的對外輸出,顯然不可能是完全自由、任意流動的,一旦朝廷收緊這個口子,那三國的發展勢頭立刻就會放緩下來,乃至停滯、倒退。
漢地人口,是關乎三國統治根基的核心問題,在此事上,他們也不敢怠慢,至少當下,在中央權威強盛,掌握著“人口武器”,對他們具備深刻而重大的影響,根本不敢跳反。畢竟,所處環境不同,麵對的敵人與形勢也不同。
相比之下,隻有安東國是油鹽不進的了,劉文濟的那些關係梳理、宗藩條例、利益收買,對安東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安東體係,已然成熟完善,也早已形成了一套適應其發展的運轉機製,不管朝廷這邊怎麼變,安東那邊能夠改變的地方,實在不多,尤其在安東王劉文淵統治的情況下。
因此,對劉文濟的那一係列意見與措施,劉文淵是最冷淡的,從頭至尾,就沒有認同的點。但是,當其他諸王都被劉文濟一一擺平之後,安東這個名義上的諸國之首,其意見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說起來,在大小封國之中,與其他國家往來頻繁、扶持為伴不同,安東國是有些獨來獨往的,與各國的關係並不緊密。彆說中亞、南洋各國了,就是鄰居的饒樂國,關係都不是那麼好,兩國邊境上時有衝突,安東的軍商民時有入侵,根本原因,還在於世祖皇帝當初封國時把安東在納河平原的那部分熟地分給了饒樂。
核心法條之中,還有諸如海內外封國民,在漢則必須遵守帝國法律,如有逾製違法,必以漢法處置。這是最早的“法條”之一,但被劉文濟重複提及,針對就是安東國,因為就屬於安東的商民最不守規矩,最好侵犯帝國官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