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朱誌豪開車去銀行取了5萬的現金。
“爸、媽,這是我上午去取的5萬塊錢。你們留在家裡,平時沒事就上街買吃的,不用存著。”
“你給我們錢乾嘛,我們在家裡又不需要用錢,你自己留著。你在外麵要用錢的地方多。”
這一次,媽媽罕見的沒有懟爸爸。反而附和到“你爸說得對,你在外麵請客吃飯,買吃的用的都需要錢。我們在家裡,有錢也用不出去。你收回去吧。”
“爸、媽你們收下吧。我不是說了嘛,我老板給好幾十萬,我這5萬是給你們的現金。我還往你們卡裡打了30萬。你們想出去玩,想吃啥穿啥,都能買。”
“你說什麼!30萬,你老板給了你這麼多?”,“這錢你給我們乾啥,你自己拿著,你以後還要買房子娶媳婦。”
“爸、媽你們聽我說,我給你們30萬之後,我還有好幾十萬呢。你們就把這錢留著。實在不行你們就當是為我存著了,為以後買房子做打算。”
這話一出,朱誌豪的爸媽的態度就弱了不少。畢竟,他們也怕朱誌豪這麼多錢在外麵亂用,他們存著也是好事。
“那行吧,我們就替你存著了。到時候買房子再給你。”爸爸朱林平說到。
見爸爸朱林平這麼說,媽媽王玉芬也沒再多說什麼。
朱誌豪好說歹說才讓爸媽收下了錢。雖然是為自己買房的名義。但是收下就是一個好的開始。更何況開了掛的朱誌豪賺錢比法律寫著的還快。
因為妹妹朱夢潔下周一有課,所以朱誌豪兄妹倆下午就開車回去了。
回去的時候,朱誌豪的爸、媽給他們塞了特彆多的菜,說都是家裡種的,純天然的。還有家裡過年剩下的臘肉,朱誌豪也帶了兩個。
俗話說“兒行千裡母擔憂。”儘管朱誌豪已經證明了自己有照顧好自己的能力。但是作為父母也還是會擔心。
下午3點出發,一直到傍晚6點左右才到。將妹妹送到學校,並且帶著吃了晚飯才開車回家去。
回到出租屋的朱誌豪看著眼前的環境,動起了搬家的心思。以前住這種環境是沒有條件,現在有能力了自然是要換到更好的環境了。
朱誌豪上周五分紅500000元,給妹妹拿了50000。回家給爸媽拿了350000。然後租車,回去買禮物等等花了不到10000。現在朱誌豪還剩下90000。完全夠自己租房了。
因為昨天晚上朱誌豪給張鑫鵬打電話說了租房的事。所以今天朱誌豪就跟著張鑫鵬看房去了。張鑫鵬不愧是銷售經理,人脈廣泛。一上午看了七八套房。這其中有三家是朱誌豪比較滿意的。
第一家位於觀音橋商圈,首先位置很好,交通非常方便。而且房子的裝修也比較簡約,是朱誌豪喜歡的風格。不過租金比較貴,一個月要5千。
第二家和第三家都位於金北區,環境和交通也十分方便,最主要的是離揚子江比較近。但是考慮到工作的房子也在觀音橋。為了“上班”方便,朱誌豪最終選擇了觀音橋這家。押一付三。
一次性交了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