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飯,兩人可算告辭了。曾今今很不好意思,總覺得莫易久這回來,是她單方麵的請求,對莫易久而言其實是個麻煩。莫易久卻說,今天見到她的家裡人,很高興,還說以後學會了這裡的麻將還要來陪包曉繁女士打幾圈。曾今今一聽高興是高興,但麻將這事兒還是……彆去找虐了。
兩人遮遮掩掩下樓取車,一路往住處開。路上,莫易久調著曾今今的車載音響,發現cd槽裡是自己的專輯。
“你聽我的歌啊?”
“嗯。”曾今今強作淡定,雖然隻是被暴露了一點點新愛好:“我是你的歌迷嘛,而且你說自己最喜歡這張專輯的,我就買來聽了。”
“嗯……歌迷……”莫易久點著頭,眉毛挑得高高的:“不聽自己喜歡的歌,而是聽我喜歡的歌,總覺得不像歌迷噢……”
“……”曾今今撇嘴:“好吧,你就把我當成普通的迷妹吧。”
“詞語還蠻多,迷妹又是什麼來的啊……”
曾今今哼著走調的歌不答,或者是答不上來,莫易久自己上搜索引擎搜:“【迷妹,廣義上是粉絲的另外一種稱呼,狹義地來說,指因為注重偶像外貌從而忽略音樂、演技等其他因素的狂熱小女生。】”
莫易久讀完就笑了起來,關了手機,麵向曾今今:“嗬嗬,小女生,你是覺得我很美嗎?”
曾今今喉頭一哽,艱難地說:“其實,我隻當廣義的理解的。不過……易姐你很美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