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試便知(2 / 2)

宋瑾玉在一旁聽著眾人的議論,心中十分滿意。

有他們宋家給齊雲天撐腰,彆說葉秋一農婦,就算是官家千金,也一樣告不贏。

葉秋與齊雲天分彆站在公堂之上,麵對眾人的議論,並不在意。

陸雲初用力拍打著響堂木,才勉強讓公堂安靜下來。

他對齊雲天道:“你說她善妒,犯了七出之條,可有證據?”

吳叔爬到公堂喊道:“小人就是證據。”

他指著葉秋,“她早被齊解元休棄,為了保住齊夫人的位置,她派小人去抓解元的一雙兒女,想以此要挾解元郎,這是她派人給小人送來的信件。”

吳叔把一封信交給陸雲初。

陸雲初看了一眼,命人遞給葉秋,“上麵可是你的字跡。”

葉秋掃了一眼,正是她的“字跡”。

她出身書香世家,字卻是硬傷,難看的很。剛嫁給齊雲天時,齊雲天刻意模仿過她的字,甚至還替她給父母回信。

就連她父母都沒看出來破綻。

前世她一直以為齊雲天不喜她,是因為她字不好,讀書不好,暗中下了苦功夫,如今她的字,早已今非昔比。

“這並非民女的字。”

齊雲天冷笑道:“你撒謊也不看看地方。”

葉秋的字是他所教,一筆一劃包括如何落筆,他都一清二楚。

“這要不是我的字呢?”

“不是你的字,我就當著眾人的麵承認冤枉你,認下有妻更娶的罪名;若是你的字,你就承認買凶殺人。”

不給葉秋反悔的機會,齊雲天向陸雲初行禮道:“還請大人派人取來紙筆,是與不是,一試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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