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偉榮打獵,就算在美國也從來不用瞄準鏡,這次也一樣。
幾十米距離內的快速射擊是他的一絕,既然酷酷的沒說,估計沒幾槍會放空:當初可是橫向追擊射擊過飛竄的雪豹的主,距離比這還遠個好幾倍!
留下幾個在高處看著,其他人下到小溪邊,看著水深不到膝蓋,也不講究,直接涉水而過。
附近一找,好家夥,大大小小整整21隻!
都拖到河灘上,拍成兩排挺壯觀:十來隻不到10公斤的,三四十公斤左右的有6隻,其它野豬估計都能超過50公斤。
最大的那隻就是張楠乾掉的,長長的腦殼子那少了一大塊,被掀開拳頭大一個洞!
其它野豬身上也是:小野豬還好,子彈穿透而出的搶眼也就大拇指大小,那是因為露鉛的子彈還沒來得及完全變形就穿了過去。
幾隻大的就慘了,進去的洞就筷子粗細,出來的地方有葡萄酒杯那麼大!
就算隻是擊中肚子,那也完全沒了活命的機會:腸穿肚爛!
張楠看了自己的戰果後,說道:“達姆彈,夠狠!
難怪要禁止,這要是打到人身上,就算胳膊腿都能飛。”
托馬斯掏出隨身的獵刀,正打算將這隻野豬來個開膛破肚,聽到這話,道:“步槍彈大家一般不用,但手槍彈沒人遵守,公司裡就有配發空尖彈,軍隊裡也一樣。”
張楠笑笑,“看來華夏軍隊是最守規矩的。”
是呀,華夏軍隊都是使用全覆甲子彈,空尖彈一類的裝備都沒。
托馬斯沒回話,接過馬克遞給他的一柄小獵刀,這就要把最大的這頭公野豬開膛。
獵物是老板乾掉的,但你總不能讓老板自己動手來處理吧?
托馬斯很自覺,其他人在附近也已經動手了。
西方人打獵,如果環境適合,一般都會儘快將獵物內臟就地去除,這和華夏獵人的習慣有很大不同:西方人幾乎不食用獵物內臟。
這裡是澳大利亞,野豬最大,一幫人這麼大張旗鼓的乾,血腥味也不會引來什麼猛獸:壓根就沒有,絕不會跑出來幾隻獅子老虎。
在非洲或者北美洲森林裡最好彆這麼乾,特彆是人少的時候,天曉得會不會引來一群獅子、鬣狗,衝出一頭800磅重的棕熊也不是好玩滴!
野外,不講究,不用把豬給吊起來,直接橫著從豬頭下邊的脖子開始,一刀下去不用多大力氣,直接切到公豬要害位置。
刀夠鋒利,這趟來,前半段托馬斯坐的是商業航班,沒帶道具。但馬克借給他的獵刀用得慣,差不多的他也有:保鏢們都有張楠送的英吉沙小刀,大號的就能當獵刀用。
能刮胡子,用來切割獵物,這效率杠杠的!
空氣中開始彌漫一股難聞的味道,這是血腥味同豬內臟露出後散發的氣味混合之後的怪味。
托馬斯挽著袖子,也不在乎味道,直接從野豬肚子裡往外掏內臟。
張楠站在上風口,看著托馬斯乾這活,好奇的問道:“我說,托馬斯,你殺過豬?”
美國人吃豬肉的都不是特彆多,能這樣玩野外殺豬的就更少了。
托馬斯兩手血腥,頭也不抬道:“算吧,在越南殺過。”
這就奇了!
越南戰爭那會的美軍像二戰小鬼子?
連後勤都要靠以戰養戰?
不大可能,美國電影裡可沒那些,那會美軍的後勤補給能力可是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