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秋萍懷揣著雀躍的心,趕緊往縣城的銀行去。她今天出門帶了身份證,就是為了要把那一千四百多塊錢存進銀行。
這個時代農村女人離婚還指望分家產要孩子的撫養費呢,不被夫家直接“自殺”掉都是上輩子燒了高香。她嫁到馮家三年,做牛做馬三年,這一千來塊錢是她應得的,她還要拿這錢當本錢,帶著兩個女兒外加阿媽好好過日子。
她沒在縣城找到銀行,隻有農村信用合作社,隻好退而求其次,先把錢存進去再說。
信用社的櫃員倒是一直勸周秋萍存幾年定期,這樣利息高。
周秋萍毫不猶豫地選擇活期,她印象中接下來的時間裡錢越來越不值錢。現在看著一千塊錢是多,後麵恐怕連一戶人家一個月的夥食費都不夠。
填完存款單,她又跟櫃員打聽:“那個,同誌我問一聲。要是有人偷了我的存折來取錢怎麼辦?我能不能設個密碼啊。”
櫃員滿臉奇怪:“密碼?這有什麼密碼。你好好保管存折不就行了。對了,存折要是丟了趕緊來信用社掛失啊。要是在此之前錢被人拿走了,信用社可管不了。所以我要你存定期啊,這樣沒到時間人家就是拿著你的存折沒你的身份證戶口本也沒辦法拿錢。”
周秋萍在心中歎氣,心道定期也沒用,在法律上馮二強跟她還是夫妻呢。到時候他拿著戶口本跟存折就能把錢拿走。
不行,得去打聽下,到底怎樣才能儘快結束自己跟馮二強的婚姻關係。
周秋萍出了信用社就直奔民政局。
不是她自視甚高,覺得自己是天仙,男人扒著她就不肯放手。而是上輩子的經驗告訴她,彆看男人平常自我感覺良好,自覺沒了家裡的黃臉婆自己配個公主都綽綽有餘。可真要動真格時,自己有幾斤幾兩,他們門兒清。沒了這個,上哪裡去騙下一個。
民政局接待她的是個年輕姑娘,態度倒不錯,沒有眼睛長在頭頂上的傲氣。聽周秋萍說她之所以堅持想離婚是因為她生了兩個女兒,丈夫要殺了她小女兒好讓她再生個兒子時,年輕姑娘還氣憤地替她打抱不平:“怎麼能這樣?你是哪個鎮的,你們婦女主任都不管這事?你放心,你們鎮上的乾部肯定都會去你家做他的思想工作的。”
周秋萍聽到“做思想工作”五個字就腿軟。
她上輩子曾經加入過一個群,成員都是想離婚死活離不掉的人。
其中一個女人從八十年代剛結婚沒兩年就想離婚,結果從車間主任到廠裡的黨委書記一層層地給她做思想工作,把她折磨的生不如死,最後為了活命不得不暫時放棄離婚。
結果呢,結果就是她痛苦了幾十年,患上了抑鬱症,幾度自殺,被折磨得不成人樣。她用半生完成了領導口中的“家庭圓滿”。
周秋萍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堅定地拒絕:“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二十六歲不是六歲,他能摔我女兒一次就能摔第二次。千防萬防家賊難防,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我生了我女兒,我就得對她負責。”
民政局的辦事員也知道她說的是真話,這個時代農村重男輕女的現象太常見了。生下來被悶死淹死掉的小丫頭就沒絕過。可這也不是他們民政局能解決的問題。
她犯難道:“可如果你丈夫不簽字離婚,這婚也離不掉啊。”
周秋萍跟她請教:“那我去法院起訴離婚可行?”
沒想到辦事員直接搖頭:“沒這麼簡單。我這麼跟你講吧,五年前有個王永貞自殺事件,女方不同意離婚,直接在法庭上服毒了。還有個秦香蓮上訪團,後來驚動了中央,最後一例都沒離成婚。”
周秋萍急了:“可我是女的,我要離婚啊。”
辦事員年輕,還不會隱藏心裡的想法,看她眼神像是看傻子。
周秋萍回過神來,也是,古往今來婚姻自由對女方來說都更艱難。男的想離婚都離不掉,何況是女方?除非雙方都打定主意要離婚。
她忍不住失望:“那我女兒就沒活路了?我不耽誤他家養太子繼承皇位還不行嗎?”
辦事員聽了於心不忍,神差鬼使地冒了幾句:“嗐,這種事,有大舅子打的男方不敢不簽字離婚的。還有個是女的捉奸在床,跟男方分居兩年離婚成功的。”
周秋萍不敢指望自己的便宜哥哥,隻能在後一種方法上打主意。她也不想抓奸,因為無論哪個女人跟馮二強這種家暴狂扯上關係都是悲劇的開始,她還不至於做出為了讓自己跳出火坑就將另一個女人推進火坑的事。
不過分居兩年倒是可以考慮。這時代交通不便利,人員聯係也不方便。要是她帶著女兒去個馮二強不容易過去地方待上兩年,這婚也就離成了。
剛重生那會兒她覺得兩分鐘都不能忍。可上輩子她花了八年時間都沒離成婚,這回要是兩年就能解決問題她也認了。
隻要手上有事做,兩年其實也就是彈指一揮間。
就是應該去哪兒呢?深圳,對,現在去特區還要通行證,通行證定期要回原籍更換,一般人沒有深圳戶口根本沒辦法在特區久留。而她剛好又知道現在深圳好像已經有買房落戶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