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平時吊兒郎當,可真做起事來還挺有韌勁。
關鍵是他臉皮夠厚,求人辦事能低下頭彎下腰,能裝孫子也能裝大爺。
不像大哥,太老實了,太實在了。
“媽,放心吧!李俊辦事,我還是挺放心的。你看他賣魚,還有現在倒騰東西,都挺像樣的。”
李傑的肯定讓李俊更來勁了,“對啊媽,你就等著跟我享福吧!過不了兩年,我指定給你和我爸在縣裡買樓住。”
李母聽二人都這麼說,也不管了,笑著說:“我可不去住,巴掌大的地方,轉都轉不開,憋屈死了。”
李傑答應他下午就給他取錢,李俊陪她去的儲蓄所,路上她問李俊,想不想去邊城,李俊倒很有興趣,“聽人說過幾遍,不過就怕秀婷不樂意去。”
李傑點點頭,韓秀婷那人一心想留在大城市,肯定不會去的。
她無所謂道:“其實在哪都一樣能賺到錢,也不是非去那不可。你們既然想留在市裡,就留下好了。不過,我和你姐夫馬上就要走了,估計是幫不上你什麼了。你心眼活,就記著一點,乾啥彆犯混!彆讓爸媽為你操心!”
李俊知道她是好心,不過嘴上不服輸,“姐,你不用說我,你隻要和我姐夫過好了,爸媽不操心就成了。”
李傑瞪了他一眼。
說是不幫忙,但李傑臨走時,還是讓老方跟他兩個弟弟說了一聲:“幫我稍微留下意,要真有事,能幫就幫一把。不能幫的也不用在意。那小子,鬼點子多,我就怕他不走正路。”
方立民覺得她是杞人憂天。
就那小子那心眼子壓根就不用擔心他。
不過,他還是跟弟弟們說了一聲。
人生地不熟的,有人照看著點,生意也好做些。
當然,李俊其實根本沒想好做啥。
午飯時候,又提起李玉明。
李傑同樣問她願不願意跟自己走?
李玉明猶豫了半天,看向李母,好像在問她的意見。
李傑想帶著她,也是想多照顧照顧她。
這孩子,從小缺愛,又沒上過幾年學,真安排進公司,頭兩年隻能在辦公室乾點雜活,她還真怕她不適應。
跟著自己,多賺點錢,以後生活不用愁。
李母倒願意她跟著老大,不過她沒多說,隻是很慈愛的說:“看你自己意見。要是想留市裡,就讓你姐你姐夫幫忙費心給找個工作。反正你小哥以後也留在這,你就和他們一起住。有個人照應,我也能放心。”
小兒子混球歸混球,可不是那四六不懂的。
秀婷又是個懂事識大體的,老太太覺得小女兒跟他們在一起,也能放心。
李俊也大咧咧的說:“要不留市裡得了,去那小旮旯地方,估計你也不樂意。”要不怎麼留縣裡都不高興。
“以後就跟我們住,有你小嫂呢!”
韓秀婷心裡暗罵李俊不長腦子,臉上卻還著笑:“是啊,留這裡也不錯,咱們互相還有個伴。”
你們兩個就是伴了,我當燈泡嗎?
李玉明瞬間就做出了主意:“我還是跟我大姐去吧,過兩年等我大些再說。”
韓秀婷略有些緊張的心頓時放鬆下來。
這回說話倒是實心實意:“這樣也行。大姐夫畢竟是去當官的,你跟著大姐肯定不會吃虧。”
這話說的太直白了,不過大家都是這種心情。
就連李傑也沒覺得不妥。
不用你幫我啥,也不用你替我說話,就一個你愛人的身份,肯定就不會被人為難。
而隻要沒有被為難,她覺得想賺錢,還是挺容易的。
何況,她有勁!
這時候,有勁就行,都不需要帶腦子,一年賺個十幾二十萬的都有可能。
想著前世聽到的這些消息,她有些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