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康裕全家被帶回了警察局。
警察將他們分在不同的審訊室進行審問。
審訊開始還沒多久。
二兒子和小女兒就迫不及待地交代了。
“甜甜是我爸花錢買回來的,是給我哥當媳婦的,小的時候她還挺乖的,長大了在外麵認識了野男人,竟然不願意給我哥當媳婦,我們家才把她鎖起來的。”
盧三姍“警察叔叔,我們什麼壞事都沒乾啊,她天生就是個狐媚子。去上學,班裡男生都圍著她,我家不放心,這才不讓她繼續念書的。”
盧康裕原本什麼都不願意說的。
麵對兒女的口供,他擦了一把額頭上的汗水。
終於開口道“我十六年前,去鄉下收垃圾,碰到一個老太婆,那老太婆說家裡家境困難,要把親孫女賣了補貼家用。”
“孩子叫田大妞,小名叫甜甜。”
“我看著這小丫頭實在是可愛,一張小臉紅撲撲的像個小蘋果。想到我家裡有個丫頭,年齡也相仿剛好帶回去作伴,我這才把甜甜帶回來。”
“至於後來想著給我大兒子當兒媳婦,那也是甜甜自己願意的。”
“我想著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也算是知根知底的,我這才沒讓她繼續給我當養女,而是當兒媳婦養著。”
“老太婆跟我們說過甜甜的生日,就是今天!我大兒子尊重她,要等她到十八歲才跟她同房。”
“這都是我們家對她的照顧…”
說到這,盧康裕再也說不出話了。
他的聲音有些顫抖,似乎在極力壓製著內心的情感。
說著,還紅了眼眶,眼底閃著淚光。
看著一副慈父模樣,感人肺腑。
但有經驗的警察,並不聽信“她願意的?那你們為什麼還要把她鎖起來。”
“警察同誌,這是兩碼事,她有神經病。我要是不鎖著她,她會到處亂跑。”
“而且,這也是她犯病以後,我才把她鎖起來的。”
“兩年前,她到處亂跑被車撞飛了,我才不得已將她鎖起來的。”
“不信,你可以問我家裡人,甜甜小的時候我根本不會這樣鎖著她。”
另一邊審訊室裡。
“你們為什麼要把她鎖起來?”
大兒子想了想開口道“小的時候,甜甜以為自己是我妹妹,可是她是我媳婦啊。”
“我跟她說了,等她十八歲我們就要圓房。”
“誰知道她竟然不願意,偷偷跑了,還好被我們村的人發現,把她送了回來。”
“我們怕她再跑,這才把她鎖起來。”
“警察同誌,這麼多年了,我都沒有碰她,一直在等她成年,我已經很尊重她了,可她竟然不知足!!”
警察在他的話裡發現了端倪,但這個點一閃而過。
二兒子聽了這個問題,愣了愣。
“為什麼把她鎖起來?這還不是怕她也跑了。”
“我們家養了她這麼多年,她們竟然不知道惜福。”
審訊的警察眉梢微挑,但還是不動聲色。
二兒子見沒被打斷,繼續說道“女人就是要給男人生孩子的,不願意的女人鎖起來不是應該的。”
盧三姍聽到這個問題,不由得哭出了聲“警察叔叔,同為女孩子我真的是把甜甜當成妹妹一樣來對待,後來出了那些事…我們不得已才把她關起來的。”
“警察叔叔,我也知道我家這樣做不對,我想過要放她走,我叫她離開以後不要亂說,她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