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悅眼中怒火中燒,猛地轉過頭,死死地盯著沈瑞,說道:“沈睿,你少在這裡惺惺作態!
我不過是離開一段時間,你就將那個女人頻繁地帶回我們的家。小區的監控錄像我已依法申請調取,鐵證如山,你還想怎麼狡辯?”
這時沈睿的律師迅速起身,推了推眼鏡,義正言辭地反駁:“法官大人,首先,原告方提交的聊天記錄,從法律層麵的證據關聯性和客觀性來講,其中的言語曖昧存在主觀解讀空間,在日常商業交流情境下,類似的措辭並不罕見,不能僅憑此就確鑿認定我的當事人存在出軌行為。
其次,關於那些照片,我當事人的女秘書前往我當事人住所完全可以解釋為是出於緊急工作事務的需要,這是合理的職務行為範疇。
再者,原告提供的視頻證據也僅僅顯示女秘書進入了我當事人的住所,但這並不能直接證明有任何違背公序良俗的不當行為發生,更不能作為出軌事實的有力支撐。
因此,這些證據在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上均存在瑕疵,不應被法庭采信……”
瑪悅的律師沉穩地站起身來,麵向證人席上的女秘書,問道:“請問證人,在你多次出入沈睿住所的那些特定時間段內,是否與沈瑞發生過親密的肢體接觸或者任何不符合正常工作關係的行為?”
女秘書微微一愣,隨即坐直身子,神色略顯緊張地回答:“沒有,絕對沒有。
我和沈總隻是純粹的工作關係,有時候是我和沈總,還有老板助理一起去的,去他家都是為了處理緊急的工作事務,每次都是在討論工作方案和業務細節,沒有任何越界的行為。”
瑪悅的律師不依不饒,繼續追問:“既然是多人一起處理工作,為何不選擇在公司的會議室等更合適的辦公場所,而是要去沈睿的私人住所?
並且,據我們調查,那些時間點並非正常的工作時間,這又作何解釋?”
女秘書眼神有些閃爍,但仍堅持說道:“當時的工作任務比較特殊,需要查閱一些沈總家裡的專業資料,而且時間緊迫,所以才會在非工作時間去他的住所加班處理。”
瑪悅的律師轉頭看向法官,有條不紊地說道:“法官大人,雖然證人矢口否認,但從我方提交的證據來看,女秘書出入沈瑞住所的時間和頻率,以及他們在聊天記錄中的言語表達,都遠遠超出了正常工作關係的範疇。
即便證人聲稱是工作需要,但這種不合常理的工作方式和過於親密的交流內容,結合照片、視頻等證據所形成的證據鏈,從高度蓋然性的角度足以推斷被告的出軌行為屬實。
依據我國現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在婚姻關係中存在過錯的一方,在財產分割時理應少分甚至不分財產,以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和對無過錯方的權益保護。”
隻見沈睿律師麵色凝重地站起身來,他理直氣壯地開始分辯道:“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在場的各位,我必須要再次重申,針對此次指控我方當事人出軌一事,目前所掌握的證據明顯不足!”
此時,坐在對麵的瑪悅的律師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抹不易察覺的冷笑。
緊接著,他不慌不忙地從公文包中取出一份文件,並將其緩緩展開。
正是成仙智能床的出具的記錄。
瑪悅的律師拿著這份記錄,提高音量說道:“這份成仙智能床的記錄,可以清晰地顯示出在特定時間段內,這張床的使用情況存在異常。
而這段時間恰好與我方主張的沈睿先生出軌時間相吻合,所以它完全能夠成為證明沈睿出軌的鐵證!”
說罷,他轉身看向沈睿律師,眼神中充滿了戰意。
而沈睿的律師沒有絲毫慌張,顯然他對於這種情況早有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