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站在一起,總有著說不出的默契。
肖賢道:“不是才見過。”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麼。況且——你我有整整九十年未見過,日後要多見見,彌補我悼念你的那些大好年華。”
肖賢抿著斯文溫玉般的笑,“好。”
沈七歡固然是個唯利是圖的黑心商人,對待朋友卻從不吝嗇。他將手裡的酒壇子扔給他。
鬆間月下小酌,猶是故人歸。
肖賢也懶得用酒杯,將紅緞子纏在自己手上,舉起壇子喝了幾口。
沈七歡問道:“如何?這可是我花了大半年的時間才尋來的,若是荒神那小子來我都不見得給他喝,不為彆的,他那一介武夫,哪兒有品位,他喝這個和喝兩文錢一壺的燒刀子沒區彆,都是往下灌。——好酒還是要配知己。”
“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如今尚有摯友可相與青梅煮酒,把盞言歡,實乃人生幸事啊。”
“哦?難得見你有如此感慨,現在想起七爺我的好了嗎?卻忘了你當年過河拆橋時的嘴臉。”
“何時的事兒,我怎的不記得。”
沈七歡手指摩挲著壇子口,挑了挑眉頭,“多少年了,具體的記不清了,可我就是覺得你總坑我。”說著,他還很讚同自己的樣子點了點頭。
肖賢悠然歎息,“彆趁著我糊塗,就把自己做過的事兒,加在我的頭上。”
“哈,跟你肖老道比起來,我就是冰壺玉尺,不染纖塵的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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